交通事故属于民事诉讼吗

2024年11月20日 08:41
有5个网友回答
网友(1):

1、如果交通事故中,受伤的不构成重伤且司机没有违规的:只是民事侵权案件,只能民事诉讼。

2、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具体要看事故责任比例、伤亡人数等,就属于刑事案件。

扩展资料:

交通事故当事人的损害得到赔偿要配合交通事故律师走完以下程序。

一、主体资料

1、当事人身份证(可以到交警部门复印,也可以到各地人口信息管理中心查阅)

2、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及其他经济组织证明(可直接在各地红盾网或者信用网打印)

二、事故处理资料

1、《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事故处理(不予受理)通知书》及《交通事故处理通知书》。

2、车辆技术检验报告。

3、车辆痕检检验报告。

4、现场勘验记录。

5、证人证言。

民事诉讼需要提交死者亲属关系的证明,身份证,交通事故认定书,被告的身份信息,地址等。

民事起诉状:

原告: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文化程度,详细住址,联系方式

被告:(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1、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文化程度,详细住址。系车号*****驾驶员

2、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文化程度,详细住址。系车号*****车主

3、****保险公司(肇事车辆投保的),法人,地址。

(上面的信息可以再交警大队事故报告中有)

诉讼请求:

1、依法请求法院判决以上几被告赔偿原告:丧葬费、抚恤金、父母子女抚养费、精神损失费和相关处理后事发生的一切费用。

2、本案诉讼费全部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这个内容主要写事情发生的经过和造成的结果,认定书中划分的责任,请法院给予支持。在交警队的事故认定书中有的。

此致

**人民法院

具状人:

年月日

所有赔偿的费用都要有合法的票据或者证明。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交通事故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民事诉讼

网友(2):

肇事事故如果达到相关法律条规就属于刑事,反之则是民事。

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交通肇事罪;危险驾驶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从事交通运输人员或者非交通运输人员,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在分清事故责任的基础上,对于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条规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五、严重超载驾驶的;

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如果不属于上述情形的,则不负刑事责任,应根据事故责任来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扩展资料:

相关案例:“出租车司机开门致人死亡”案一审宣判  被告人犯交通肇事罪获刑。

2015年10月8日14时30分许,被告人顾某兴驾驶出租车沿启东市汇龙镇人民路由东向西行驶至新金鹰广场北侧路段,临时停车开启驾驶室左侧车门欲下车为乘客开车门时,该出租车的左侧车门与同向行驶至该路段的一辆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导致电动自行车骑乘人戴某丹倒地。

倒地后的戴某丹头部被同向行驶至该路段的公交车右后轮碾轧,戴某丹当场死亡。事故发生后,顾某兴在现场等候处理,并在归案后如实供述了肇事事实。

江苏省启东市人民法院对这起“出租车司机开门致人死亡”案作出一审宣判:被告人出租车司机顾某兴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6个月。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出租车司机开门致人死亡案一审宣判被告人犯交通肇事罪获

网友(3):

  交通事故属于民事纠纷.

  交通事故一般会产生人身损害赔偿和财产损害赔偿。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在交通事故发生时,建议第一时间报警处理,由公安交管部门下达事故认定书,根据事故认定书主张相关赔偿。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各方当事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之日起十日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调解各方当事人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终止调解,制作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终结书送达各方当事人。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道路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道路交通事故”是属于行政案件还是刑事案件,主要看其造成的损害后果和当事人的交通违法行为及其事故责任大小。如果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害后果和当事人的交通违法行为以及事故责任均符合《刑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

  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条件,且当事人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则该交通事故属于刑事案件;如有一项不符合,但当事人存在导致交通事故属于刑事案件;如果有一项不符合,但当事人存在导致交通事故发生的交通违法行为,则属行政案件;如交通事故为各方当事人均无过错的意外事件,则属民事案件。

网友(4):

交通事故不能简单在说属于民事纠纷。

在生交通事故后,就民事赔偿方面而言,属于民事侵权事故,肇事者侵犯了受害人的人身权或财产权,承担的是侵权的民事赔偿责任,双方间属于民事纠纷。

但是,如果肇事者的交通肇事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则就属于刑事案件,而不是简单的民事纠纷,肇事者在承担民事侵权赔偿责任的同时,还应该承担刑事责任。

《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 【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条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五)严重超载驾驶的;
(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网友(5):

1、如果交通事故中,受伤的不构成重伤且司机没有违规的:只是民事侵权案件,只能民事诉讼
2、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具体要看事故责任比例、伤亡人数等,就属于刑事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