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改革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为什么新中国成立前后都有?有什么区别?

2024年11月23日 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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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1):

中国近代史上中共的土地改革一共是三次,第一次是在抗日战争时期(1941年),第二次是人民解放战争时期(1947年),第三次是新中国成立后巩固政权的斗争时期(1950年)。三次土地改革,减轻了地主的封建剥削,改善了农民的物质条件。

因为土地改革是长期过程,一次土地改革进行不完善,所以建国前后分为了三次。

也就是说新中国土地改革是在1950年6月,中央人民政府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土地改革运动在全国农村展开。到1952年底,全国的土地改革运动基本完成。

一、抗日战争时期(1941年)

实行地主减租减息,农民交租交息的土地政策。

二、人民解放战争时期(1947年)

中国共产党召开全国土地会议,决定在解放区进行土地改革,制定了《中国土地法大纲》。大纲规定:没收地主土地,废除封建剥削的土地制度,实行耕者有其田的土地制度,按农村人口平均分配土地。

在土地改革中,中共贯彻依靠贫农,团结中农,有步骤地有分别地消灭封建性剥削的土地制度,发展农业生产的土地改革总路线。

三、新中国成立后的斗争时期(1950年)

1950年中央人民政府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废除封建土地所有制,实行农民阶级的土地所有制。为减少阻力,孤立分化地主阶级,以利于稳定民族资产阶级,早日恢复发展农村经济,实行了经济上保存富农经济,政治上中立富农的政策


扩展资料

土改意义

(一)土地改革的完成,彻底摧毁了我国存在的两千多年的封建土地制度,地主阶级也被消灭;

(二)农民翻了身,得到了土地,成为土地的主人;

(三)解放了农村的生产力,极大地提高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为农业生产的发展和国家财政经济状况的根本好转创造了条件;

(四)进一步巩固了工农联盟和人民民主专政;

(五)农业生产的发展为工业生产的发展提供了充分的原料和广阔的市场,为国家工业化开辟了道路。

参考资料来源:

百度百科——土地改革

网友(2):

近些年,社会上不时出现对土改必要性与合法性质疑的声音,诸如地主并非是小说《半夜鸡叫》中周扒皮那样的人物,实际上他们有的省吃俭用、为人厚道,有的热心教育、济困扶危﹔地主出租自己土地是正当经营活动,不存在剥削与被剥削的问题﹔从生产力发展的角度看,土地集中在地主手中,有利於集约经营和规模化生产等。究竟怎样看待当年的土地改革运动,本文试图谈一点粗浅的看法。

  一、地主富农是什麼样的人

  土地改革和土地改革运动。上世纪40年代后期和50年代初期,中国大陆进行土地改革运动的主要内容是没收地主阶级的土地,分配给无地或少地的农民。其实,土地改革与土地改革运动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土地改革简单地讲,就是要变革旧有的土地制度。从这个意义上理解,十年内战时期的土地革命,抗日战争时期的减租减息,解放战争时期的“耕者有其田”,都是土地改革的内容。土地改革运动是指1946年5月4日中共中央发出关於土地问题的指示(即“五四指示”),提出要实行“耕者有其田”后,在中国共产党领导的解放区开展的废除原有封建土地所有制,代之以农民土地所有制的群众运动。土地改革运动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五四指示”发布后到新中国成立,主要在老解放区和半老解放区进行的土地改革运动(老解放区是指1945年日本宣布无条件投降前已解放的地区,半老解放区是指1947年7月人民解放军开展战略反攻之前解放的地区)﹔第二阶段为1950年6月28日中央人民政府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后,在广大新解放地区开展的土地改革运动,这一阶段到1952年底基本结束。

  农村阶级成分的划分。既然土地改革运动的目的在於废除旧有的封建土地所有制,毫无疑问其前提是农村阶级成分的划分。农村主要有两大对立的阶级,即地主与农民,而农民又细分为富农、中农、贫农和雇农阶层。划分地主和富农的标准是什麼?1933年10月,毛泽东写作的《怎样分析农村阶级》一文作了这样的界定:地主——占有土地,自己不劳动,或只有附带的劳动,而靠剥削农民为生。剥削的方式主要是收取地租。依靠高利贷剥削为主要生活来源,其生活状况超过普通中农的高利贷者,应和地主一例看待。富农——一般占有土地,或者自己占有部分土地、租入部分土地,也有自己不占有土地、全部土地都是租入的。富农占有比较优裕的生产工具和活动资本,自己参加劳动,但剥削雇佣劳动为其生活来源的一部分或大部分。依据这一界定,地主与富农的共同特点是剥削,其不同之处在於地主剥削的主要方式是收取地租,富农剥削的主要方式是雇工。富农虽然属於农民阶级的范畴,但这个阶层带有剥削性质,所以人们习惯将之与地主并列,称之为地主富农,其实富农与地主并不是同一个阶级。由於地主与富农的剥削方式不同,故而在土地改革运动中,对待他们的政策也有所不同。“五四指示”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都规定没收地主的土地,保护富农所有自耕和雇人耕种的土地及其他财产。也就是说,在土地改革运动中采取的是保存富农经济的政策。

  改革开放后党和国家对地主的政策不是“平反”而是“摘帽”。1979年1月11日,中共中央作出《关於地主、富农分子摘帽问题和地、富子女成分问题的决定》。决定指出:除极少数坚持反动立场至今还没有改造好的以外,凡是多年来遵守法令,老实劳动,不做坏事的地主、富农分子,以及反革命分子、坏分子,经过群众评审,县革命委员会(即后来的县人民政府——作者注)批准,一律摘掉帽子,给予人民公社社员待遇。地主原有的土地也不是像有些人指责的那样收归国有,而是在土地改革运动中分给了无地或少地的农民(主要是贫农和雇农,同时也分给地主一份作为生活出路)。在上世纪50年代中期开展的农业合作化运动中,农村各个阶级、阶层所有的土地,由个人所有转变为农业合作社集体所有,也并非收归国家所有。这其实本是并不久远的事实。时至今日,中国农村的土地制度仍是农民集体所有制。

  二、恶霸与地主概念不同,农民有可能“力作致富”上升为地主

  说起地主,人们自然容易联想到四个人,即小说《半夜鸡叫》中的周扒皮、歌剧《白毛女》中的黄世仁、泥塑《收租院》中的刘文彩、芭蕾舞剧《红色娘子军》中的南霸天。这是当年文艺作品塑造出来的四个典型的地主形象,也是相当多中国人对於地主的最深刻的记忆。准确地说,这四个艺术形象应当称之为恶霸地主,并且是集恶霸地主罪恶之大成者。

网友(3):

土地改革时间:一九四七年九月。
  土地改革介绍:
  土地改革,具体来说就是土地制度改革,包括方方面面的内容。比如土地税收制度改革、土地产权制度改革、土地使用制度的改革等等。中国自古以来就是一个以农业生产为主的国家,因此关于土地制度的改革可以说一直都在进行。
  一九四七年九月,中国共产党在河北省石家庄市西柏坡村举行全国土地会议,通过了《中国土地法大纲》,于同年十月十日由中共中央公布。

网友(4):

应该最早从江西苏西开始。因为中共夺取全国并不是一天就完成的

网友(5):

土地改革是一个大的概念
因为改革不是一蹴而就的
需要随时代而变革
因此有多个
封建社会也有土地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