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如果约定房产归子女所有,具有法律效力吗

2024年11月23日 01:27
有4个网友回答
网友(1):

一般夫妻离婚,会考虑财产如何分割,是给男方?还是给女方?还是留给双方的婚生子?这是夫妻离婚时,经常会考虑的问题。离婚归离婚,孩子总是自己亲生的,所以很多夫妻在离婚时,选择将房屋给子女,这样的约定有效吗?是有效的,离婚协议中约定房屋归子女,其实就是对子女的赠与。夫妻双方离婚时处置的房屋必须是夫妻双方或一方有所有权的房屋,这样才有处分权。离婚协议是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经双方协商以后,一致同意将该房屋赠与给婚生子的约定,是赠与的条款,只要没有合同无效等事由,该赠与的内容即是有效。只是说,子女如何行使该权利。如果子女已成年,可以独立行使该权利。如果是8岁以上18岁以下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赠与是属于纯获利益的法律行为,赠与有效。如果是未满8周岁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纯获利益的赠与行为还是需要有法定代表人代理。

网友(2):

有法律效力,离婚协议在民政部门登记离婚时 就生效了
案例: 说好的离婚后房子给孩子,他反悔了怎么办?

为了达到离婚的目的,陈某甲与罗某在民政部门签订《离婚协议书》并办理离婚登记,约定双方离婚,离婚后原属夫妻共有的住房归双方婚生子陈某乙所有,因当时陈某乙未成年,一直未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离婚后陈某甲与白某登记结婚,后于2018年12月27日死亡。
因房屋所有权问题,陈某乙与白某发生纠纷。陈某乙诉至法院,要求确认该房屋所有权归其所有。
最终法院判决,房子归陈某乙所有。
理由:
1. 陈某甲与罗某在婚姻登记机关协议离婚时,双方自愿将共同所有的房产赠与未成年子女,该协议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没有欺诈、胁迫的情形,该协议即具有法律约束力。
2. 离婚协议中将财产赠与子女的约定,该约定的生效前提是父母婚姻关系的解除。该约定可以视为一种附条件的合同。而解除婚姻关系这个条件是人身解除关系,一旦成就就无法反悔,为此父母在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承担都协议一致的情况下解除婚姻关系,一旦离婚,则其他条件就无推翻的可能。
有些人为了达到离婚的目的,在签订离婚协议时各种妥协。他以为离婚了不履行协议就可以了事。
错!
离婚协议在民政部门登记离婚时 就生效了,当时怎么签就需要怎么去履行,不能反悔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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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3):

一提及房子为什么非得先想到房产,要知道房子是家是优先考虑的,只要是任何一个人的家,就不要当成是房产进行处置

网友(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