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公告已公示快一年了没动静不会不拆,但被征收人要明确自己所看到的究竟是什么公告,有无相关部门征收令,不拆的话相关部门会论证并予以公布。
法律分析
一般来说拆迁从公示到拆迁一般要不得少于30日。相关法律规定,相关部门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相关部门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相关部门应当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宣传、解释工作。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其一,被征收人要明确自己所看到的究竟是什么公告。有无与拆迁项目相关的文件、时间、通知等。通常而言,在由相关单位主导的征收项目中,自第一份公告发布之日起即会进入紧锣密鼓的阶段,所有的工作都要限期完成,不太可能出现长时间暂停,没动静的情形。其二,方案、协议、决定永远比公告重要。被征收人一定要认真对待方案、协议、决定这三类东西,而事实上在同一个项目中的大体内容条款都是相同的。及时依法提出意见、要求听证、进行协商、提起复议或者诉讼对被征收人最终的补偿结果而言至关重要。其三,如果出现在评估报告作出后长期不做补偿决定的情况,被征收人要积极应对,不建议消极等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我们这边也是,政府拆迁公告下来一年多了,现在也没动静,不知道还要等多久
什么项目拆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