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在坐牢期间,女方要求离婚,请问要怎么办离

2024年11月18日 03:36
有3个网友回答
网友(1):

男方这种行为违反国家婚姻法相关规定,女方可以依法起诉要求男方支付婚姻期间的医药费和生活费用。男方这个行为算过错方,如果情节严重,男方涉嫌遗弃罪。  《婚姻法》规定:  第二十条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  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网友(2):

实践中,和坐牢的人离婚,有的地方当事人可以凭离婚协议和监狱提供的相应证明登记离婚,两份证明是离婚协议签署自愿的证明和服刑人员身份证明。
严格的时候,如果需要亲自到场的,可以由监狱进行押解。另,也有少数地方的民政部门会到监狱去办理协议离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网友(3):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应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由非服刑一方当事人向其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安排经办人员到服刑一方的监狱开庭,如果双方同意调解离婚,那么在调解书签收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如果服刑一方不同意离婚,那么人民法院会通过审理查明双方是否符合法定离婚条件,之后再做出相应的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