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下落不明多久,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宣告失踪?

2024年12月05日 0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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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1):

现实问题

小顾是一名登山爱好者,一次与驴友一同去外地登山,但此后就一直没有小顾的消息了。失踪一年后,小顾的父亲老顾感到小顾回来的希望不大了,不知道是不是可以到法院宣告小顾失踪呢?

律师解答

根据《民法总则》的规定,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本案中,小顾失踪还未满两年,老顾还不能宣告小顾失踪。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

第四十条 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

第四十一条自然人下落不明的时间从其失去音讯之日起计算。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自战争结束之日或者有关机关确定的下落不明之日起计算。

《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

24.申请宣告失踪的利害关系人,包括被申请宣告失踪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其他与被申请人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