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厦门翔安区工作被辞退,失业金怎么领取

2025年03月22日 1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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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1):

如果是自己主动辞职的话,是不能领取失业金的,因为失业金的领取规则规定了必须是非个人意愿解除劳动合同后才可以申请领取,此外还需要累积缴纳失业保险一年以上才行。

如果符合相关条件,请于六十天内去办理参保地的街道和社保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和失业金申领相关手续,社保审核通过后就可以领取发放了。各地区领取流程大体相同。具体的办理细节可以拔打参保地的12333社保服务电话咨询。

辞职后什么情况下可以领取到失业险,多久可以领取?

领取条件:

1、失业前所在单位及个人已参加失业保险。

2、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

3、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4、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哪些属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呢?

(1)终止劳动合同的;

(2)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3)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

(4)因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5)因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6)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

按照规定,失业保险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5年的,最长可领取1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满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24个月。

失业保险金具体领取期限为:

1、累计缴费时间1年以上不满2年的,可以领取3个月失业保险金;

2、累计缴费时间2年以上不满3年的,可以领取6个月失业保险金;

3、累计缴费时间3年以上不满4年的,可以领取9个月失业保险金;

4、累计缴费时间4年以上不满5年的,可以领取12个月失业保险金;

5、累计缴费时间5年以上的,按每满一年增发一个月失业保险金的办法计算,确定增发的月数。

为规范失业人员的管理,保证失业人员的基本权利,各省市自治区基本上都制定有《失业保险管理规定》或类似的法规。

如《北京市失业保险规定》:

用人单位与职工终止、解除劳动(聘用)或工作关系之日起7日内将失业人员的名单报户口所在地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自终止、解除劳动(聘用)或工作关系之日起20日内。持缴纳失业保险的有关材料将职工的档案转移到职工户口所在地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聘用)或工作关系的证明,并书面告知其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

失业人员应在终止、解除劳动(聘用)或工作关系之日起60日内,持用人单位开具的终止、解除劳动(聘用)或工作关系的证明及有关证明材料到户口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同时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手续。失业保险金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由于街道(乡镇)社保机构为各区县社保的派出机构,失业人员的就失业登记、失业保险金的领取、就业培训等,都由街道(乡镇)社保以及居委会负责日常事务,所以,要求失业人员的社保关系落地在户籍地或者居住的的街道。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失业人员失业前累计缴费时间确定:

失业保险金的发放,有街道社保核实,区县社保机构按月发放。

失业人员失业医保的核定,由街道社保核实,区县社保机构审核。

失业人员就失业证的发放、审核、年审,由街道社保、居委会负责并登记备案。

失业人员就业培训、就业推荐由区县及街道社保、居委会负责并登记备案。

失业档案需要转回,由户籍地人才中心(或者社保)保管。

保险金的发放,有街道社保核实,区县社保机构按月发放。失业保险金的发放,有街道社保核实,区县社保机构按月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