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令期限改正并给予罚金处罚。
根据我国《招标投标法》规定
第四十九条 违反本法规定,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而不招标的,将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项目合同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对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可以暂停项目执行或者暂停资金拨付;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五十条 招标代理机构违反本法规定,泄露应当保密的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情况和资料的,或者与招标人、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暂停直至取消招标代理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扩展资料:
2014年7月湖北省住建厅通报了2014年全省建设工程质量及建筑市场监督巡查情况,对问题比较突出的项目责任主体全省通报批评,吉林鼎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未办理进鄂备案手续,被清出我省建筑市场,禁止其一年内入鄂承接工程。7名未履行注册建造师职责的项目经理被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全省公示12个月。
巡查情况表明,所检工程质量总体受控,但建设单位违法、违规问题仍较突出。如随州市城东公共租赁房二期20#楼等4个工程项目未取得施工许可证,违规擅自开工建设。
另有19个项目存在先开工、后补办施工许可证的问题。有些建设单位桩基工程直接发包,未依法招标。另有6个项目存在“明招暗定”、“未招先定”虚假招标行为。有8个项目的建设单位将专业工程肢解发包或指定专业承包商,桩基础工程肢解发包的问题比较突出。
少数建设单位质量安全履责不严格,在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和项目建设管理方面不到位。如鄂州市梧桐湖水乡小镇启动区2#楼,个别监理人员工作责任心不强,关键环节、部位施工旁站不到位,记录不详实。此外,一些施工过程质量控制不严,质量责任制形同虚设。
针对本次巡查中发现的问题,省住建厅要求各地期限整改,并将跟踪督办。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湖北曝光建设单位违法违规问题:先开工后补证 未招标就发包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而不招标的,将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来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项目合同金额千分之五以上源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可以暂停项目执行或者暂zd停资金拨付;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