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车被撞,对方全责,交警出具了责任认定书.4S店核损1万多,对方只有交强险,保险公司只陪2000元,其他多出80

2024年11月22日 19:56
有3个网友回答
网友(1):

  如果对方负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并认可车损1万多元的,则在保险公司交强险赔偿2000元后,余额8000多元应该由对方负责赔偿。
  如果对方不肯赔偿的,你方可依法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
  另外,因4S店不具有估价或定损资质,故4S店的核损结果必须取得对方的认可。如果对方不认可的,应该委托物价部门进行估价。

网友(2):

1、对方全责即全部修理费由对方及其保险公司支付;
2、车辆修理必须是在合格的修理厂进行,这点可以咨询你方保险公司,保险公司一般是有联系的,查看对方要求去的修理厂是否是合格的修理厂。如果是,可以到责任方联系的地方修理。
3、4S点修车乱开价是众所周知的事情,其依仗的是所谓“专业”,其实车辆修理主要是修理工的技术,4S店的修理工也是临时聘请的,并不专业。不一定非要到那里修理不可。况且法律也不支持非要到4S店修理。
4、由于对方实际上没有购买商业车险,你方保险公司应协助你进行车辆核损,并以此作为修复车辆的价格(用车急的话,自己先出钱修车,然后向对方索赔亦可)。保险公司尽管不负赔偿责任,但应负有指导和协助责任,不管是错误的。
5、如果要起诉的话,只能起诉对方,要求对方及时支付修理费。

网友(3):

发生交通事故后,双方为机动车主全部责任的,赔偿方式如下:
一,首先由交强险在保险限额内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其中财产损失两千元,医疗费一万元,残疾赔偿金等十一万元。
二,超出交强险限额的部分,由车主或司机承担全部剩余的赔偿责任。
如果双方协商不成,受害方可以去法院起诉对方司机,车主,以及保险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