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劳动者自权益受损之日起一年内,向当地的劳动仲裁委提交劳动仲裁申请;2、仲裁委五日内审理并答复申请人的仲裁申请;3、由三名仲裁员组成仲裁庭,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做出仲裁裁决。
一、申请仲裁要提交材料
1、仲裁申请书原件;
2、申请人、被申请人的身份证。申请人、被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或其它身份证明材料;申请人、被申请人是法人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工商注册登记资料、申请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申请人、被申请人是其他组织的,应提交有关机关关于该组织成立的批准文件或能够证明其主体资格的材料。
3、委托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
4、仲裁协议;
5、其它证据材料。书证为复印件的,应提交原件予以核对。所提交的材料一律采用A4纸张。
凡案件争议金额超过人民币20万元以上的,适用一般程序,应提交上述材料一式五份;
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凡案件争议不超过人民币20万元的,适用简易程序,应提交上述材料一式三份。
被申请人为两人以上的,增加一个,应增加一份材料。
二、劳动仲裁的流程
1、开庭仲裁,由首席仲裁员或者独任仲裁员宣布开庭。随后,首席仲裁员或者独任仲裁员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仲裁庭组成人员和记录人员名单,告知当事人有关的仲裁权利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
2、仲裁庭通常按照下列顺序进行开庭调查:
(1)当事人陈述。
(2)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
(3)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
(4)宜读勘验笔录、现场笔录。
(5)宣读鉴定结论。
3、所有与案件有关的证据应当在开庭时出示,并经双方当事人质证。证据是指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客观事实材料,它是仲裁裁决的依据。
4、当事人进行辩论仲裁法第47条规定:当事人在仲裁过程中有权进行辩论。辩论终结时,首席仲裁员或者独任仲裁员应当征询当事人的最后意见。当事人辩论是开庭审理的重要程序,也是辩论原则的重要体现。
当事人进行辩论通常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1)申请人及其仲裁代理人发言;
(2)被申请人及其仲裁代理人发言;
(3)双方相互辩论。开庭辩论终结前,首席仲裁员或者独任仲裁员可以按照申请人、被申请人的顺序征询当事人的最后意见。
申请人申请劳动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劳动者申请劳动仲裁需要准备些什么呢?
一、立案条件:
1、申请人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申请人;
3、有具体的申请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范围。
二、申请人申请立案时应提交的材料:
申请人提交有关申请资料是申请人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应尽的义务,也是公正进行劳动争议仲裁的必要条件。为加快办理立案手续,请申请人到区劳仲委立案室及各派出庭立案室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时提交如下材料:
1、申请人是劳动者的:
①申请书一式二份;(或按被申请人人数提供,详细陈述申请理由和请求,本人签名。)
②申请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核对后返还原件)
③有委托代理人的,需当面签订并提交《授权委托书》,注明委托事项,同时提交受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如当事人的代理人是执业律师的,应提供执业律师的证件复印件、律师所函;当事人的代理人是公民的,应提供当事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或公证机关及当事人所在居委会和村委会的亲属证明;
④被申请人工商注册信息资料;
⑤申请人与被请人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包括:劳动合同、暂住证、工作证、厂牌、工卡、工资表(单)、入职登记表、押金收据、以及被处罚凭证和被开除、除名、辞退、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通知或证明书等;
申请人提交⑤项证明材料时,应尽量提供,若一份都不能提供,则立案室无法受理,提交同时附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审核后退回原件;
⑥申请人是工伤的,应提供由行政部门作出的工伤认定书或职业病鉴定机构出具的职业病鉴定表和相关医疗机构作出的伤残等级鉴定表或职业病伤残等级鉴定表;
⑦《提交材料证据清单》一式两份;
⑧应当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
2、申请人是用人单位的:
①《营业执照》复印件;
②《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③有委托代理人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注明委托事项,受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④申请人与被请人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与第1类第⑤项要求相同);
⑤《提交材料证据清单》一式两份;
⑥应当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