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书伴成长读后感 2000字以内 以下可任选 《天狼》 《站成一棵树》 《最亮的一盏灯》

2024年11月28日 0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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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1):

  读《天狼》有感
  关于“天狼”,你都知道什么?以前我知道《哈利波特》里哈利的教父——小天狼星布莱克,还知道在天空上,天狼星是冬季夜空里最亮的恒星,还知道苏轼的一首词中有提到过“射天狼”这三个字。
  现在我还知道有一本小说叫做《天狼》。
  在我看来,这部小说有一个十分有阴森气氛的题记,我摘取其中的一句话大家便会知道了——“有的房子倒塌了,有的房子没了房顶,只剩下木桩钉成的框架,遍地都是白森森的完整的骨骸骷髅,多是兽骨(似狼骨或狗骨),也有人骨,相压相叠,姿态各异。”是不是有一种恐怖小说的感觉?作者在题记中交呆了创作这部小说的缘由——原稿是由一位隐居深山老林中的“须发拖地状若枯树”的老人写就后因一偶然巧合交给作者的。想来想去,我越来越佩服作者刘学林,因为他能将一部常人看后甚至不知是何物的书稿经过数年的潜心研读编译后向读者呈现出一部气势恢宏,情感细腻的动物小说。
  全书分为16章,基本上有三条线索贯穿全书——人,犬,狼。主要讲述了母狼珍珍一直在向杀死自己母亲、祖母、哥哥的猎人杜仲报仇,却因为警犬雪玉的存在而屡次失败。后来犬、狼都分别有了狗崽、狼仔,在一次又一次的交锋中,男主人杜仲终未能幸免遇难,在我眼中,他不愧为一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他的遇难使我感到悲伤,然而若是从狼族的角度思考就不是这样了——大仇终报,杜仲,你害死我的至亲,如此偿命也算便宜了你!这件事使得后来雪玉等犬类的复仇显得顺理成章,然而,复仇心切却并不意味着取得成功,李逵孤身闯入山中被害,侠客因为爱慕红狼血杜鹃而背叛犬族并因此被母亲雪玉亲自咬死……终于,在老主人也是杜仲的哥哥的杜伯以及曾被自己赶出家门的小狗小斑点的帮助下,雪玉相继杀死黄风、黑云以及死敌母狼独眼,大仇终报,然而她的五个孩子也只剩下白脖一只了,而狼类中仅存的山妖克服身体条件的尴尬以绝招“左式爪”战胜狼王魔鬼成为了新一代狼王。此时,小磊也长大了。显而易见的是,人狼之斗、犬狼之战将会继续在兰花坳中上演……

  人
  这是小山村里淳朴的一家人,男主人杜仲曾是猎人,女主人菊秀勤劳温柔,儿子小磊生龙活虎,女儿杏儿天真可爱。他们在这个原本静谧的小村庄里过着近乎于“男耕女织”的生活。他们善良,不顾家中的拮据毫不犹豫地收留了流浪中的雪虎;他们勇敢,面对狼类的寻仇毫无惧色,反而勇敢地与雪玉等一同与狼斗争;他们淳朴,总是自给自足;他们充满孝心,不顾千里跋涉之苦毅然启程探望生病的母亲……他们身上展现的是原原本本的伟大的人性的光辉。没有尔虞我诈,没有矫情做作,他们,是大写的人,是人性本善的写照,是值得我们去感悟学习的高标!

  狗
  一只大狗,五只小狗,都是那般忠诚,都是那般勇敢。它们将主人的安危置于自己的生死之上,正是因为它们的顽强与勇猛,狼类的一次又一次的复仇才均未得逞。雪玉,雪虎,不管叫什么名字,总带着一个“雪”字,不仅是因为它体白如雪,更因为如雪般明断是非,当侠客陷入对红狼血杜鹃的爱恋,最终导致主人杜仲惨遭杀害的悲剧后,她拒绝了侠客入山报仇的恳求,而是毅然决然的将其咬死,她说“什么错误都可以容忍和原谅,唯独不能容忍和原谅背叛,尤其是亲狗的背叛”,读到这个情节,我不由得想起《三国演义》中的“诸葛亮挥泪斩马谡”,其中,是愤怒,是痛心,是失望,是无奈……在此我想说一说那只“小斑点”,它因生得瘦弱饱尝冷眼,后来更是因杜仲被害之时未能帮主人脱离险境而被母亲雪玉赶出家门,文中是这样描述的“小斑点儿漫无目的地走向漫漫的黑夜,走向茫茫的山野”,其凄凉胜过马致远诗中的“古道西风瘦马”。若它自始至终这般懦弱也便罢了,小斑点生命中浓浓的悲剧色彩便在于它在母亲雪玉遭遇险境时两次拼尽全力相救,最后一次竟付出了生命的代价,要知道,它那时已不再与雪玉有什么干系(因为它已被逐出家门),它完全不必如此,然而它没有考虑它自己的安危,反而先想到曾经的母亲……它的短暂的生命大半都在满腹的委屈和对母亲以及哥哥姐姐们的思念中度过,虽然上天并没有给它一个圆满的结局,但是它在它短暂的生命中却放出异彩,诠释了一条狗应有的价值!我想起一句诗“生如夏花之灿烂,死如秋叶之静美”,大雪,深山,逝去……

  狼
  长久以来,狼在我们的眼中不是阴险毒辣便是奸诈无比,然而本书却向我们呈现出一个完全不带有任何作者的倾向的真正的狼群。在读完整本书后,我对狼的感受,大半竟是带着些许无奈——你说母狼独眼残忍,在害死杜仲之后竟还要有那样不堪入目的报复,不错,但是那正是最原始的狼性啊!狼的行为或许对于我们而言难以容忍,但是或许这便是它们的处事之道。在这本书中,狼被赋予了原始的色彩,母狼为了将对杜仲的仇恨刻骨铭心,竟不惜使自己变成独眼,狼便是这般残酷,甚至连对待自己也是如此。此外,狼的霸主思想也是在本书中一览无余,它们始终认定自己才是万物之王,在它们眼中,犬类是卑鄙的叛徒,这种想法,在我看来,太极端了,不过也正是因为这种极端化,它们才会像我们所一直认定的那般残忍恶毒。然而,不可否认的是,狼族也是有爱的,它们的爱简单却直接,反之亦然。红狼血杜鹃与白狗侠客的故事是最令我意外的——毕竟一狼一狗,而且它们彼此的母亲又是一对死敌,但它们却互相产生了爱慕之心。然而它们最终双双被各自的母亲处死,因为这种行为便算是背叛,对犬,对狼,都是如此。然而相传的白似雪,红似血的杜鹃花却是对它们超脱一切界限向往自由的精神的赞美。这个故事对我也有触动:人在世间,有些界线,是永远都不能越过的,否则,就如同越过雷池一般……
  人性之光辉,犬性之忠诚,狼性之原始。
  人之爱,犬之爱,狼之爱。
  人,犬,狼。
  刻骨铭心的恨,亘古不变的爱。

  爱,终会将恨抹去,就如同将天空上层层的阴霾洗净,回归到一碧万顷。
  爱,才是这个世界上最伟大,最不可战胜的力量!

  (不是我的原创,但拿来借用一下,哈哈)

网友(2):

千年一叹,一叹千年
历史,每每重拾,都会有一份挥之不去的沧桑感,多少个王朝,多少个轮回,反反复复,一千年走一回,却有阵阵叹息传来,轻轻的,缓缓的,从那遥远的爱琴海面传来,从法老的金字塔中传来,从被风化的古代遗址中传来,也从恒河畔边传来.
当曾经的辉煌成了寂寞,当神庙已经破残,当人们开始遗忘,那阵叹息也只成了无奈,文明已经衰落,历史也开始褪色了.
翻开余秋雨的《千年一叹》,我沉浸在眼前落寞的苍凉,没有鲜明的色彩,没有繁华的景象,只有曾鼎盛一时如今却衰落得如此彻底的古文明。
于是冒险开始,抵达希腊时他所见的只有狭小、陈旧和人民的闲散。干净的痛苦一定会沉淀,沉淀成悠闲,悠闲是痛苦的补偿,痛苦是悠闲的衬垫,今天的希腊也就是在冷落中与世无争,闲散自如,而埃及却不同,它昔日的辉煌,几经割断,古文字无人能识,古文献无人能懂,本体文明几近湮灭,只有从被风化的古代遗址和金字塔中可看到一点文明古国的样子。而古巴比伦遗址的复原,更让人语塞,他们铲平重建古城遗址,却连带着将那份强烈的历史沧桑感湮灭了。
文明的衰败也直接导致了当地人民的贫困,孩子总是让人心疼的,伊拉克有太多的失学儿童,他们连字也不认识,可他们的祖先却是世界上最早发明文字的人。很小的孩子,本该天真无邪快乐生活,却硬生生地被与政治联系了起来,学校里教授的只是像“打倒美国,反对禁运”之类的口号。战争让许多孩子的父亲离开了,生活的重担便压在了孩子稚嫩的肩膀上,他们蜡黄的脸,深深的大眼睛,显示着他们这个年龄不该有的沉重。
河流是孕育古文明的基石,而在印度恒河边,却让我领略了前所未有的震惊。无数黑压压的人全都泡在恒河里,以为这样就可以将病痛治愈,还有长时间拥塞在河边等死的人,因为这样他们就可以将自己的骨灰撒入恒河。在恒河边,所能看到的是,人的肮脏,人的丑陋,人的死亡,就这样夸张的裸露,都可以毫无节制地释放给他人,释放给自然。恶浊的烟尘全都融入了晨露,恒河彼岸上方,隐隐约约的红日托出一轮旭日,没有耀眼的光亮,只是安静上升。
《千年一叹》让我的思绪跟随着它横贯了几乎整个亚欧大陆,跨越了几千年的时光。听着李白的歌,寻着屈原的梦,探寻着中东古文明的辉煌,抚慰着西亚顾问名的伤痛,感受着南亚历史的喜怒哀乐。
“法老的陵墓,巴比伦的墙,希腊海滨夜潮起,耶路撒冷秋风凉。我是废墟的泪,我是隔代的伤,恒河边的梵钟在何方?”它引导着我们踏进那个往昔的时空,去品位和享受其中的快乐,而同时也承受着这些辉煌文明不同程度的衰落的震撼。思索着我们中华文明历经五千年的风风雨雨而生生不息的缘由,因为中国文化是一种做减法的文化,是一种向往简单和自然的文化。正是这个本质,使它节省了很多靡费,保存了生命。这个以世界屋脊作门槛,以千年冰雪作门楣的泱泱大国,正以磅礴的气势矗立着,展示着它博大的精深的文化和悠悠五千年的历史。它深邃古老却又充满活力,在新的时代的浪潮中,它正以中华雄狮的英姿,震惊着全世界。

网友(3):

最近,我看了一本书,书名是《爱在山野》。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个野生动物考察队员,被上级要求到重阳岭里去观察和捕获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黑麂时所看到和所经历的事情,书里还有对各种动植物的生动描写,知识丰富,故事栩栩如生,读完后让人回味无穷。
我觉得书中最令我感动的一段描写是在书的最后,当考察队员捕获到一头黑麂时看到黑麂的朋友正在用无助的眼神绝望地看着他,好像在说:“你为什么要把他活生生的从我身边抢走?”这时考察队员有放掉他的冲动。可是捕获它是为了更好地保护它们,他不能把这头黑麂放走……
这个故事把考察队员内心的矛盾、麂与麂之间的感情写的十分动人。同时,也把这个故事写的让人明白,而且借用这个故事中的一些场景,把一些动物的小知识以及动物的生活习性在书中进行了很好的描写。
当然,这本书不仅写了这个故事,还写了一些生长在海南的水果如:可可果、菠萝蜜等。让人看了文章的描写就想吃。这是因为这本书上把这些水果写得生动,让人看了就想吃。这本书还会把你带到黄山,带你看白腰雨燕这可爱的小精灵。
这就是“爱在山野”这本书,让你百读不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