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单的对比一下其他职业:老师不能因为学生是差生(或问题学生)就不给他(她)们上课和辅导。医生不能因为病人是服刑人员(或对社会没有什么贡献)就不给其充分的治疗。
律师的职责就是(按法律规定)确保被告的辩护权得到充分的行使,如同学生的(被)教育权,病人的(被)救治权一样,都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受法律的保护,任何组织或个人无权剥夺,或降低其享受权利的完整性和及时性。除非依法剥夺或限制某人的某项权利,如生存权(死刑犯),行动自由权(有期或无期徒刑)等,包括限制老赖们的某些消费权等。
律师为坏人进行辩护,首先,是基于法律的“疑罪从无”原则——即此时被告不是罪犯(坏人自然无从谈起),依法对其进行指控罪名的辩护,即俗称的有罪还是无罪辩护。其次,是对其所犯罪行(被告认罪,或不认罪但控方证据充分有效)进行量刑辩护,防止量刑过度,如空室偷盗却按抢劫罪进行指控等。
不得不提的是,辩护是律师的应尽职责之一,但是,若律师未能依法辩护,如证实律师忽略关键证据,提供假证,甚至串供等行为属实,一样要受到法律的制裁,轻者剥夺律师资格(短期或永久),重者与被告同罪量刑领罚。
律师本就是依据法律规定与事实证据,为一切需要法律服务的人提供帮助,从而帮助所有人,不管他是法人还是自然人,也不管他是富人还是穷人,更不管他是好人还是坏人,实现有权辩护,获得有效辩护。这是基本素养。
站在律师的角度,法律就是界定人的行为合理与否的条款。而一个人,在尚未被定罪之前,是不能被称之为坏人的。
一个公民被法律程序裁决出他到底算是坏人,还是只是被人们眼中口中片面结论而得出的“坏人”结论。如果没有这个过程,那么任何被怀疑者,都只能仅仅是犯罪嫌疑人,当然要为之辩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