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电子合同的操作步骤。

2024年11月21日 19:41
有5个网友回答
网友(1):

线上办理签署电子合同最快捷最简单的方式是选择一家靠谱的电子合同平台,通过SaaS云平台(不用安装插件或者购买硬件)就能签署。
尽管市面上第三方电子合同服务商层出不穷,但是针对云平台的使用流程基本上大同小异。操作步骤基本如下:
第一步:注册并认证(证明网络环境下签署身份)。一般平台上就可以制作电子签名和公司电子公章。
第二步:上传需签署的文件,填写签署方的姓名与手机号并发送。
第三步:客户在手机短信上接收包含签署链接的短信,链接点开按提示认证并完成签字或盖章,完成!

以上就是线上办理电子合同签署的流程,至于选哪一家电子合同平台的问题,资质齐全、性能稳定、服务响应及时很重要,就需要你慧眼识珠啦!
Ps:以下几条电子合同的相关提示,给正在使用电子合同或即将使用电子合同的伙伴作为参考:
1、电子合同的签署并不仅仅是文档上加盖签字或印章的图片外观,所以网上所谓的在线印章生成器制作的电子印章是没有法律效力的;
2、毕竟市面上的服务上良莠不齐,选择电子合同平台应关注平台资质和用户群体,毕竟,一旦合同内容产生纠纷,签订的合同是否具有证据能力关系到切身利益;
3、补充上一条:《电子签名法》第十四条“可靠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但并没有否定“不可靠”电子签名的法律效力。使用“非可靠电子签名”签名的电子合同,需要结合更多的上下游证据来证明其数据、签名的可靠性;
4、电子签名法中明文规定有四类合同内容是不适用电子合同的(楼主用于招聘协议的签署当然是没有问题的):
(一)涉及婚姻、收养、继承等人身关系的;
(二)涉及土地、房屋等不动产权益转让的;
(三)涉及停止供水、供热、供气、供电等公用事业服务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电子文书的其他情形。

网友(2):

(一)电子合同的与要约邀请
  1、要约与要约邀请
  根据我国的《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1)内容具体确定(2)表明经受要约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要约邀请则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
  2、电子合同的要约与要约邀请
  通过网络进行交易时,发出订约意愿的一方,只要该表示符合我国合同法关于要约的要件,该意思表示就是要约。尽管网络交易具有特殊性,但是在区分要约邀请方面,仍然应以双方的意思表示作为判断的标准,而不应从交易的对象的种类出发。因此,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区分标准,仍然应回到《合同法》中,这一标准应该是:(1)意思表示的内容是否具体确定。(2)其发出人是否有受该意思表示约束的意思。
  (二)电子合同的承诺
  所谓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全部条件以缔结合同的意思表示,承诺的法律效力在于一经承诺并送达于要约人,合同即告成立。承诺应具备的条件是:(1)承诺应由受要约人做出。(2)承诺必须在合理期限内做出,或要约规定了承诺期限,则应在规定期限内做出,若未规定期限,应在合同期限内做出。《合同法》第三十条规定,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承诺应符合要约规定的方式。
  电子合同的承诺也应符合上述规定,由于网络的虚拟性,确定承诺的生效就成为判断电子的非常重要的问题。
  (三)电子合同的成立时间与成立地点
  1、关于数据电文形式的承诺的生效时间
  在EDI合同中,当事人用电子数据发出电文即为要约,对方当事人用电子数据发出电文即为承诺。一般来说,承诺的生效时间为合同的成立时间。关于承诺的生效时间,有两种不同的做法,其一是中国和一些国际习惯所采用的到达主义。其二是英美等国所采纳的发信主义和送信主义。考虑到EDI方式交换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意思表示的作出,实际上与对话者之间的对话一样瞬间到达,是以承诺的意思表示在发送和到达之间有一定的时间间隔为前提。因此,EDI交易中的承诺生效问题不应采取送信主义,而应当采取到达主义。为了确保电子合同的收到与发出时间的准确,法律应当规定,提供服务器的网络服务,应当定期检查,调校服务器系统的设置和时间,并在一定时间内保存记录,已备查询。
  2、关于数据电文的发出与收到地点
  联合国《电子商务示范》第15条第4款规定:“除非发端人与收件人另有协议,数据电文以发端人设有的营业地点视其为发出点,而以收件人设有营业地的地点视为其收到地点。如发端人或收件人有一个以上的工作地点,应以对基础交易具有密切联系的营业地为准;如无任何基础交易,则以主要的营业地为准;如发端人或收件人没有营业地,则以其惯常居住地为准。”因此,数据电文的发出与收到地点应以上述规定为准。
  (四)意思表示的撤回与撤销
  意思表示的撤回是指在意思表示到达对方之前或与之同时到达时,表意人向其发出通知,以否认前一意思表示效力的行为。在合同法中,意思表示的撤回包括要约的撤回和承诺的撤回。我国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要约可以撤回。”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合同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承诺可以撤回。”撤回承诺的通知应当在承诺到达要约人之前或承诺同时到达要约人。
  意思表示的撤销,是指意思表示到达对方之后,对方作出答复之前,表意人又向其发出通知以否认前一意思表示效力的行为。在合同法中,仅指要约的撤销;承诺没有撤销的问题,因为承诺根本不存在要求对方给予答复的问题。对于要约的撤销,大多数国家原则上是允许的,但一般也规定要约不可以撤销的条件。
  在电子商务环境中,意思表示的撤回与撤销是一个复杂的问题。由于意思表示的撤回与撤销是不同的。因此,在电子商务中,应根据不同的电子传递方式作出较为灵活的规定,以适应电子商务的发展的需要。

网友(3):

首先电子合同的签订需要安全可靠的第三方电子合同平台,为你介绍一下国内领先的君子签区块链电子合同平台,具体签订的过程如下:

1、注册账号/实名认证

进入君子签官网,点击右上角“注册”,注册时可选择企业注册和个人注册,企业使用邮箱注册,个人使用手机号码注册。注册后需完成实名认证。企业认证可选择法人人脸识别、法人银行卡四要素、芝麻信用、企业授权书等认证方式。完成认证后即可开始合同签署。

2、发起签约/在线签署

选择要上传的合同文件,上传成功后设置签署位置,进行签署方及签署项设置。可手动输入签署人手机号或邮箱,也可从通讯录中选择签署方。然后设置好签章方式后即可发起合同。

手机端点击短信中的签约链接进入签约界面,可选择签名或盖章的形式签署合同。电脑端进入文件管理界面,找到待签署合同,点击签署,点击盖章,即完成签署。

操作完成后,合同和操作数据都会同步存储到公证处、司法鉴定中心、数据保全中心,确保数据的不可篡改和法律效力。

3、合同存储/合同管理

电子合同签署完成后直接储存在云端,无需专人保管和储存。降低合同丢失风险和存储成本、人力成本,杜绝文件信息泄密,确保合同的真实有效性。

除此之外,对签署的合同还可在线进行查看、归类、下载等电子化操作,不受时间地点影响,提高合同管理效率。

4、司法存证/风险代理

签完后的电子合同及签约主体、时间、地点等数据即时存证并保全,作为全证据链进行归档, 永久保存在保全链上,并提供履约保险和风险代理。

如需在公证处对已签署完成的合同进行查询,可点击文件管理下已签署完成的合同,点击“证书”,可查看到电子数据保全证书对应的信息。

网友(4):

电子合同和纸质合同类似,都是表示签署人之间的某种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和纸质不同就是载体的不同。但由于是电子的,其存在易拷贝,易篡改等特性导致电子合同总是让人觉得不安全,因此要让电子合同有效力,必须采用国家认证的,符合国家电子签名法的方式,对合同进行电子签名证明其法律效力等同于纸质合同。
如何签订电子合同,这个就很方便了:
实名认证——>用户名密码登陆平台(www.signit.cn)——>上传待签署文档——>添加自己的签名(手写,拍照都可以)和签署日期——>发送即可。
签署完成的合同,可以下载,另存,还附有该合同签署的凭证信息。

网友(5):

想要签订有效的电子合同,你需要一台联网的设备(电脑/ipad)和一个可信任的第三方签署平台。众信签电子合同是国内先进技术电子签名SaaS(电子合同)平台,是国家质检总局电子合同标准研制及应用试点,采用国内电子认证服务机构CA公司提供的数字证书,将数字证书与真实身份同步,使用加密的电子印章保证签署的效力,一旦签署就构成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