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安部令第43号的相关规定,在下列情况下,公民不需要换领身份证:
一,公民迁移户口后,仍在本市的市辖区行政区域内。
二,公民迁移户口后,仍在本县的行政区域内。
即如果公民迁出本市市辖区和本县行政区域的,需要换领身份证。
居民户口跨省迁移后,原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中的住址发生了变更,应当按照规定申报换领新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第三条
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住址。第八条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或者登记内容有变更、更正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时,应当按照规定申报换领新证;丢失证件的,应当申报补领。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实施细则(1999年修正)》第十一条规定
公民的常住户口在本市各市辖区的行政区域之间和本县行政区域内迁移变动的,可以不换领居民身份证。公民的常住户口迁出本市市辖区和本县行政区域的,在迁入地办理户口登记手续的同时换领居民身份证。
迁户口不需要更换身份证,只要你的身份证没有损坏和过期即可。
办理外省市迁入本市的户口,应向迁入地派出所交验的证明证件:
(1)迁入人的户口迁移证、准予迁入证明和居民身份证;
(2)市局、分(县)局开具的入户证明;
(3)迁入户的居民户口簿;
(4)16周岁以上人口交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光纸黑白大头照片两张
(5)毕业分配应持报到证和接收单位局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的报户口证明和接收单位证明。
扩展资料:
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公安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因此,《居民身份证》仍旧合法有效。
需要更换新证的条件:
1. 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
2. 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
参考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百度百科
不需要更换;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一条规定: 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应当申请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2、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国家没有对个人户口迁移后身份证如何办理的强制管理办法,我们从整个《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条文中也没有解读出这样的内容。也就是依据法律不需要更换。
扩展资料:
应遵循人户一致和居住地登记的原则。公民迁移,除在本户口管辖区内移居,只作住址变动登记,不作迁出、迁入登记外,凡是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的,均可办理迁出、迁入登记。
办理户口迁移所需的证明材料
公民因各种原因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应持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与迁移事由相关的证明:
1.婚迁,持合法的结婚(离婚)证;
2.分(购)、建房迁移,持房卡或住房证明;
3.出国(境)注销户口,持有关部门出具的注销户口通知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户口迁移
户籍迁移后,是需要及时带上户口簿到户籍部门办理变更身份证的,部分地区为了方便公民,对于同一地级市内户口迁移身份证是无需办理变更。
一、户口迁移后,居民身份证建议更换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一条(1),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应当申请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公安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
因此,对于公民办理户口迁移以后是建议办理身份证换证的。
二,根据个人经验,现阶段跨地级市户口迁移的,是要求在办理落户手续以后立刻申请办理居民身份证换证,本人需要提供新户口簿原件,原身份证原件等资料到户籍机构提出办理居民身份证换证。
以广东为例子,对于同地级市内户口迁移,不强制要求办理更新身份证。
当地考虑到同一地级市内政府颁布的政策相同,为了减少公民前往办理的麻烦以及增加业务办理量,是允许同一地级市内户口迁移的公民办理户口迁移后选择是否立刻办理身份证到期换证的,公民可以不办理更新待身份证到期后再前往办理更新。
考虑到各地政策不同,具体建议咨询当地户籍机构为准。
扩展资料
第一条 为了证明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公民的身份,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便利公民进行社会活动,维护社会秩序,制定本法。
第二条 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年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公民,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公民,可以依照本法的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第三条 居民身份证登记的项目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公民身份号码、本人相片、证件的有效期和签发机关。
公民身份号码是每个公民唯一的、终身不变的身份代码,由公安机关按照公民身份号码国家标准编制。
第四条 居民身份证使用规范汉字和符合国家标准的数字符号填写。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对居民身份证用汉字登记的内容,可以决定同时使用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文字或者选用一种当地通用的文字。
第五条 十六周岁以上公民的居民身份证的有效期为十年、二十年、长期。十六周岁至二十五周岁的,发给有效期十年的居民身份证;二十六周岁至四十五周岁的,发给有效期二十年的居民身份证;四十六周岁以上的,发给长期有效的居民身份证。
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自愿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的,发给有效期五年的居民身份证。
第六条 居民身份证式样由国务院公安部门制定。居民身份证由公安机关统一制作、发放。
居民身份证具备视读与机读两种功能,视读、机读的内容限于本法第三条第一款规定的项目。
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对因制作、发放、查验、扣押居民身份证而知悉的公民的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微信:办理户口迁移
迁户口不需要更换身份证
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公安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因此,《居民身份证》仍旧合法有效。
如想更换《居民身份证》,更换流程如下:
一、需要更换新证的条件
1. 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
2. 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
二、办理地点
(1)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
(2)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
三、办理材料
(1)《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
(2)原《居民身份证》
四、办理流程
(1)交验《居民户口簿》,采集人像信息
(2)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
(3)缴纳证件工本费
(4)交回旧证,领取新证
五、办理费用
到期换证 20 元
六、办理时间
60 日内;交通不便的地区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 30 日。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缩短制发证周期
引用资料:
(1)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中国政府网
(2)更换居民身份证.中国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