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度肢体残疾和重度听力言语残疾哪个更需要接受特殊教育??

2024年11月23日 02:55
有4个网友回答
网友(1):

朋友你好!
目前按照我国的残疾人标准,有七类特殊儿童需要接受特殊教育: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视力残疾、智力残疾、肢体残疾、精神残疾及多重残疾。但是目前我国特殊教育学校接受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视力残疾、智力残疾的特殊儿童接受教育。其中肢体残疾,如果不是重度的,一般到普通学校接受普通教育。精神残疾也没有开办特殊学校。还有一些地方的特殊教育学校接受多重残疾的学生。

网友(2):

听力言语残疾,因为跟别人正常沟通学习比较困难,肢体残疾不影响学习的,最多就是一些手写的作业不好完成,学习能力这块影响不大

网友(3):

按规定应该上特殊学校,普通学校一般都不愿接收这类孩子,管理太麻烦。

网友(4):

重度视力残疾标准
视力残疾一级(一级盲)——好眼最佳矫正视力低于0.02或视野半径小于5度。在学习、生活自理、家务活动和社会参与等方面可能存在严重的障碍或局限,不能学习、日常生活不能自理、不能正常参与社会性活动,终生几乎全部生活需由他人照料和监护。
视力残疾二级(二级盲)——好眼最佳矫正视力等于或优于0.02,而低于0.05;或视野半径小于10度。在学习、生活自理、家务活动和社会参与等方面可能存在较严重的障碍或局限,日常生活难以自理、绝大部分生活需由他人照料或监护。
重度肢体残疾标准
肢体残疾一级——在结构与功能方面运动系统损伤程度非常严重,有严重的肢体瘫痪或肢体缺失,存在严重功能障碍;在自理、身体移动、生活活动和社会参与等方面可能存在严重的障碍或局限,不能自理、不能参与众多活动,身体移动能力很差;需要环境提供全面的支持,终生生活需由他人照料。(四肢瘫或严重三肢瘫;截瘫、双髋关节无主动活动能力;严重偏瘫,一侧肢体功能全部丧失;四肢均截肢或先天性缺肢;腕关节和踝关节以上三肢截肢或缺肢;双大腿或双上臂截肢或缺肢;双上肢或三肢功能严重障碍。以上七种情况均属于肢体残疾一级)
肢体残疾二级——在结构与功能方面运动系统损伤程度较严重,有重度肢体瘫痪或肢体缺失,某些方面可能存在较严重的功能障碍;在自理,身体移动,生活活动和社会参与等方面可能存在较严重的障碍或局限,如生活方面很难达到自理、与人交往能力差、运动能力较差;需要环境提供广泛的支持,大部分生活仍需他人照料。(截瘫、二肢瘫或偏瘫,残肢有一定功能;双下肢膝关节以下或双上肢肘关节以下截肢或缺肢;一上肢肘关节以上或一下肢膝关节以上截肢或缺肢;双手拇指伴有食指或中指缺损。以上四种情况均属于肢体残疾二级)
重度智力残疾标准
智力残疾一级——神经系统损伤程度非常严重,IQ值在20以下,适应行为分数在20分以下,适应行为极差;在活动和参与方面可能存在重度障碍,完成理解交流、身体移动、与人相处、生活活动和社会参与活动存在严重障碍;需要环境提供全面的支持,终生生活需全部由他人监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