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孩子的抚养权以有利于孩子的成长为原则,虽然在离婚协议中可以约定孩子归谁抚养,但是并不是永远不能够变更的。要想孩子的抚养权不会变更,那就要对孩子尽到抚养义务。 2、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在条款上写明孩子的抚养权归谁,当然要在得到对方认可的情况下,且不违背法律规定。
没办法的,只要有足够心理由就可以起诉夺取抚养权的
法院是根据谁更有能力抚养孩子而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