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合同丢了危害大吗

2024年11月23日 10:19
有5个网友回答
网友(1):

购房合同丢了危害是不大的,及时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即可。房屋未做预售登记前,买受人可以与开发商协商沟通遗失情况,重新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已经做完预售登记的买受人可以到房管局申请调档,调取购房合同和发票档案。
法律分析
如果是丢失购房协议书,一般不会造成什么损失,只是不方便。购房协议书是购房合同的一种体现,是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而签订的协议。一份正式的购房协议书范本会包含当事人信息、房屋情况、房款及支付约定、双方违约责任约定等内容。二手房购房协议会加入户口约定和水电煤气费用结算等事项。购房协议书丢失不会影响债权债务关系,并且一式多份,可以到对方复议即可。房屋所有权依法发生转移,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三)房屋所有权证书;(四)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五)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六)其他必要材料。申请村民住房所有权转移登记的,还应当提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转移的证明材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还应当提交经村民会议同意或者由村民会议授权经村民代表会议同意的证明材料。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第十六条 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买受人应当订立书面商品房买卖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明确以下主要内容:(一)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二)商品房基本状况;(三)商品房的销售方式;(四)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五)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六)装饰、设备标准承诺;(七)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有关权益、责任;(八)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九)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十)办理产权登记有关事宜;(十一)解决争议的方法;(十二)违约责任;(十三)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六十一条 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网友(2):

这个没有关系,只要事实存在,并且已到房管局备案就没有问题的。

网友(3):

危害也不是很大,别人拿着你的购房合同没有用。但如果以后你要卖房的话,这个麻烦还是比较大了,由于手续不全,你必须要过打很多证明才行。

网友(4):

购房合同丢了是严重的。
购房合同是证明购房者购买房屋的合法凭证,也是在发生纠纷时保障个_权益的重要依据,所以购买者一定要妥善保管才可以,如果购房合同丢了,及时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即可。
购房合同丢了以后,难以证明双方当事人的买卖关系,不利于后期维权。房屋未做预售登记前,买受人可以与开发商协商沟通遗失情况,重新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已经做完预售登记的买受人可以到房管局申请调档,调取购房合同和发票档案。

网友(5):

情况不明不好讲,从法律上来讲,极有可能被违法人员用于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