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不是说交警做出的认定法院一定要认可,否则,就没有必要再到法院起诉了。法院是否认定,取决于法庭调查的结果。当然,一般情况下,交警的认定书会采信的机率很大,除非对方提出其他更有力的证据。
其次,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民事诉讼的一般程序为以下几个步聚:1. 民事诉讼的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的人数提交副本。原告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2. 人民法院在收到起诉状或者口头起诉后,经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认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裁定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3.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被告提出答辩状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4. 人民法院对决定受理的案件,应当在受理案件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中向当事人告知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或者口头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确定后,法院应当在三日内告知当事人。
5.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
6.民事诉讼进入庭审阶段。
7.法院作出判决或进行调解.
再次,目前为止,我国只有对审判总时限的规定:如果适用简易程序,那么自决定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如果适用一般程序,则在六个月内审结。至于立案以后多久开庭取决于法院的工作安排,你只能等法院通知。
交通事故的受害者,交警作出对方负全责的简易程序认定书,对方不认可,处理程序如下:
1、事故认定书一方不认可,可在三个工作日内向上级交警部门提出复核申请。
2、也可以在事故起诉时向人民法院提出要求重新认定事故责任。
3、如果只是口头不认可,不影响事故认定书的生效。
这位兄弟原来和我一样有交通事故方面的烦恼,在此我奉劝全国的兄弟朋友们,以后碰到交通事故千万别拿“交通事故认定书(简易程序)”,因为这是交警在踢皮球的把戏,他们一出这个认定书,全部的责任都和交警没关系。我现在碰到的问题也是我是事故的受害者。事故当场交警出了“交通事故认定书(简易程序)”,认定对方是负100%责任,并且当时的办事警员跟我讲一定要拿了对方的事故赔偿金之后才能放车,对此我赞同,所以当晚交警扣了我和对方的车。
等到第二天我到交警中队去找交警调解这件事的时候,交警从我手中拿走了扣车和行驶证的证明之后,又问我要行驶证身份证和保险单的复印件,当时我没带保险单,所以就回来拿保险单。谁知道回来的时候对方已经把车开走了,并且拿走了我的行驶证。对此我非常不能理解。
再下来我找交警问这问题,交警说他们没权力扣人家的车,也没义务帮我办理事故调解这件事。如果我想要钱自己去找法院起诉对方。。。
后来我再找部门投诉办案交警,督查部门问我拿的是事故认定书还是简易程序,《事故认定书》交警就有权力扣车,后面加个括号的他就不清楚了。我的事情现在也是不上不下乱七八糟,我都不知道要从哪里去要回我的事故赔偿金了!但是有一点我可以肯定,以后再出事故,打死也不要交通事故认定书(简易程序)”,非得拿《事故认定书》!
你好 ! 他不认可要到法院是他吃饱了饭没事干 他全责难道他的车没买保险吗?如果没买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是必须买的不买他打官司也打不赢 如果有保险的话就算全责赔的也是他保险公司的钱 他要到法院起诉的话这属于民事诉讼还要找律师找证据 这一来够他忙的了 而且就算他万事俱备 等到法院受理这起诉讼估计也要很久 可能要几个月 还不一定打的赢
另外到了法院 交警的事故认定书 基本无视 应为你们就是不认可事故认定书才起诉的 所以也不存法院是否认可这份认定书
除非对方有证据按照法定程序推翻原事故认定书,否则法院应该采信.
搜集证据、调查对方司机、车主、保险信息,写起诉状、立案、开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