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莎士比亚四大悲剧之一《哈姆雷特》中著名对明扒白"to be or not to be"(生存还是毁灭) 中的。
原文如下:
To be, or not to be: that is the question:
Whether 'tis nobler in the mind to suffer
The slings and arrows of outrageous fortune,
Or to take arms against a sea of troubles,
And by opposing end them?
... ...
朱生豪译老缺文如下:
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一个值得考虑的问题;
默然忍受命运暴虐的毒箭,
或是挺身反抗人世无涯的苦难,
通过斗争把它们清扫,
这两种行为,哪一种更高贵?
... ...
这段独白是哈姆雷特王子发现母亲和叔叔害死了自己的父亲,并且两人早有奸情之后的。此时的他痛侍槐辩苦、疑惑,对人生充满怀疑,觉得人活着没有意义,自杀更好,可又对死亡很恐惧,不知人死后会不会下地狱。所以在这段独白里,他非常犹豫,思考着是该“生存还是毁灭”(To be, or not to be),是应该“默然忍受命运暴虐的毒箭" ( suffer the slings and arrows of outrageous fortune), 也就是活着,忍受生老病死和人世的不公;还是"挺身反抗人世无涯的苦难,通过斗争把它们清扫" (to take arms against a sea of troubles,
And by opposing end them?),也就是自杀,一了百了?
所以,"Whether 'tis nobler in the mind to suffer" 还不是一个完整的句子,必须和下文"The slings and arrows of outrageous fortune,
Or to take arms against a sea of troubles," 连在一起才有意义,全句意义就是朱生豪先生译的:"默然忍受命运暴虐的毒箭,或是挺身反抗人世无涯的苦难,... ... 这两种行为,哪一种更高贵?"
英文原文会在这一个不完整的句子后面断句,是为了诗的韵律和节奏。
在生存和死亡之间要做出抉择,需要思考很多方面。
出处——《哈姆雷特》
《哈姆雷特(Hamlet)》是由威廉·莎士比亚创作于1599年至1602年间的一部悲剧作品。戏剧讲述了叔叔克劳狄斯谋害了哈姆雷特的父亲,篡取了王位,并娶了国王的遗孀乔特鲁德;哈姆雷特王子因此为父王向叔叔复仇。
《哈姆雷特》是莎士比亚所有戏剧中篇幅最长的一部培激塌。本剧是前身为莎士比亚纪念剧院的英国皇家莎士比亚剧团演出频度最高的剧目。世界著名悲剧之一,也是莎士比亚最负盛名的剧本,具有深刻的悲剧意义、复杂的人物性格以及丰富完美配圆的悲剧艺术手法,代表着铅蚂整个西方文艺复兴时期文学的最高成就。同《麦克白》、《李尔王》和《奥赛罗》一起组成莎士比亚“四大悲剧”。
作品影响
《哈姆雷特》是莎士比亚最闻名的剧作,也是他四大悲剧中最早、最繁复而且篇幅最长的一部。该剧三幕一景中哈姆雷特有一段举世闻名的独白,无论原文或译作均脍炙人口。《哈姆雷特》被誉为欧洲四大名著之一。从问世至今被多次改编成舞台剧、歌剧、影视等作品。
《哈姆雷特》之所以成为莎士比亚四大悲剧之首,不仅仅在于作品最后的悲惨结局,同时还在于作品带给人们沉重的反思,对哈姆雷特命运的反思,对当时文艺复兴时期社会背景的反思。而主人公哈姆雷特最后的结局,则是整个时代发展的必然趋势,其个人牺牲也是作品发展的最终结局。在某种程度上,悲剧不是不幸,而是某种意义上的美。在这种悲剧中,索菲亚、哈姆雷特既是不幸的,却又是庆幸的。他们对邪恶命运的抗争精神是值得我们尊敬的。作品中,哈姆雷特勇于挑战自我的精神是感动使者的最大亮点。
威廉·莎士比亚
华人社会常尊称为莎翁,清末民初鲁迅在《摩罗诗力说》(1908年2月)称莎翁为“狭斯丕尔”,是英国文学史上最杰出的戏剧家,也是欧洲文艺复兴时期最重要、最伟大的作家,全世界最卓越的文学家之一。
说准确点,这应该用弗洛伊德的“精神分析法”来看,上面的朋友说的都是表面的意思。
哈姆雷特知道自己应该完成父亲交代的亮拆任务,杀死他的叔叔来给自己报仇,可是,如果这样的话,问题就简单了。弗洛伊德曾经提出著名的“俄狄普斯情结”。这是因为这样的一种恋目情结,使得哈姆雷姿键郑特对父亲的任务犹豫不决。为父报仇,到头来,犯罪的就不是他的叔叔,还有他自己。所以他想用自杀来了解自己,摆脱迹颂困境。
也就是战斗还尘核是妥协,
对待爱情,对待亲情,手宽对待罪恶,的态度
还有对待人性,人生的思考,这毕兄亮才是主题。
人物困境:向左走还是向右走
哲学问题:生还是死
个性悲剧:永远无法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