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刑满释放人员养老保险

2024年11月18日 00:47
有5个网友回答
网友(1):

1、他在服刑期间单位是否已做除名处理。如已除名,那么是不予给缴服刑期间的社保的。个人可以以个人名义到当地劳动局进行补缴。

2、如未除名那么单位还应该是缴社保的,可在退休事享受正常退休待遇。破产后,如个人未到退休年龄,那么可以由个人再到当地劳动局以个人名义缴费。

拓展资料:

刑满释放人员享有养老保险不仅是其应有权利,也是国家对丧失劳动能力者的应尽责任。

从我国目前关于养老保险的法律规定看,因刑满释放人员受到刑罚处罚就“重新”计算其工龄的做法,实际上是剥夺了其享受养老保险的条件,进而剥夺了其依法应当享有的养老保险权利,如此不仅有违刑法的基本原理,也不符合公平、公正的法理精神,应予纠正。

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险的一种,是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保证劳动者在因年老而丧失劳动能力时,获得社会给予的基本生活保障的制度。

我国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分为两个阶段:一是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养老保险制度。国营企事业单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退休后获得国家给予一定的退休金,这实质上就是一种养老制度。

参考资料:

刑满释放人员能否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河南法院网

网友(2):

……刑满获释重新录用后的工龄计算问题,劳动部意见是:(1)服刑期间不计算工龄;(2)凡是由原单位重新录用的,其本企业工龄(连续工龄)可以前后相加计算;(3)为其他单位录用的,其服刑前的工龄只能计算为一般工龄。 【《交通部关于汽车司机肇事后服刑刑满获释后的工作安排问题的批复》交劳计字(1963)80号】

刑满就业人员的工龄计算问题,经与有关部门研究,在国家没有新规定之前,可暂按以下意见处理:劳改犯人刑满在劳改单位就业的,被批准转为固定职工的,其恢复政治权利后 在该单位就业的时间可以计算为连续工龄;未转为固定职工被清理或遣送回原籍以后参加了工作的,其在劳改单位就业期间不计算连续工龄。劳教人员期满在劳教单位就业的,其工龄计算也按上述意见办理。但原是固定职工的劳教人员,未被开除公职的,其劳教以前的工作时间,可以计算连续工龄。 【《国家劳动总局保险福利局关于刑满就业人员工龄计算问题的复函》劳险便字(1980)82号】

网友(3):

《关于进一步做好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促进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意见》(十一)条明确规定:对被判刑或劳教前已经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刑释解教人员,重新就业的,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接续养老保险关系,按时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按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对被判刑、劳教前已领取基本养老金的刑释解教人员,可按服刑或劳教前的标准继续发给基本养老金,并参加以后的养老金调整。

网友(4):

服刑前己交养老保险23年,刑满释放出来补社保基金|齐了社保,到55岁领退休金

网友(5):

之前的5年可以算缴费年限,服刑期间就等于没有,现在64了就不可以补缴了,没有养老保险了。
不知道你是哪的,现在有种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就是满60岁的老人可以分9档(100、200、300、400、500、1000、1500、2000、25000)一次性补缴15年的养老保险领取养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