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伤残鉴定,简单来说也即如果交通事故受害人的伤害达到一定的程度,可以去通过鉴定拿到伤残的证明,并以此为据,主张更多的索赔。伤残前提下,受害人可以主张包括残疾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残疾辅助器具费在内的伤残项目。
伤残项目的数额通常较大,为此受害人不能漏掉。因事故导致骨折的,应首先判断是否有构成伤残的可能,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如四肢一长骨骺板以上线性骨折即可构成10级伤残。伤残鉴定的等级一共分10个,从一级伤残到十级伤残不等,一级伤残是最为严重的伤残等级,十级伤残是最轻的,但无论是哪个伤残等级,受害人至少可以主张残疾赔偿金赔偿。
伤残鉴定需向有交通事故伤残司法鉴定资质的机构委托,可以由受害人在诉讼前自行委托鉴定机构,也可以在诉讼后由人民法院指定鉴定机构。鉴于不同的伤残鉴定机构得到的伤残鉴定结论可能不同,自行鉴定对受害人来说更为有利。受害人可以选择更易于获得伤残等级或是提高伤残等级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拿到伤残鉴定意见报告,最终作为证据索赔。网页链接
在鉴定前,需要认真把握伤残鉴定时间,鉴定时间很大程度上会影响鉴定的效果,一般来说,鉴定时间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失所致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实践中,出院不再需要入院治疗可视为治疗终结,之后受害人即可积极准备鉴定了。
温馨提示:伤残鉴定以及伤残案件的索赔适宜在专业律师的指导下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