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合同纠纷:一审中被告因未收到通知被法院认定为放弃辩护权,二审中申请笔迹鉴定法院不予支持???

2024年11月18日 01:30
有5个网友回答
网友(1):

首先,更正楼主一个概念,民事诉讼中没有辩护一说,只有诉讼代理行为;
其次,一审法院在被告没有接到开庭通知的情况下直接缺席审判,是不合法的;
再次,二审中申请笔记鉴定法院没有支持,这没什么不妥;

针对楼主的问题
1.这规定显然不合法;
2.没看懂问题,民事诉讼中地域管辖采取原告就被告原则,只有极少数例外情形才由原告住所地管辖;
3.二审法院不予支持笔迹鉴定,但可以以审判程序不合法、剥夺被告诉讼权利为由发回一审人民法院重审;

另外,合同纠纷,可以根据当事人事先书面选择协议管辖:包括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只要不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就行。
至于本案,建议楼主申请上级人民法院再审!

网友(2):

你好:
1、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原告起诉法院,只要提供被告的户籍地信息就可以适用管辖,法院的传票一般都是根据原告提供的地址送达的。由于你长期居住在外地,老家没有人签收或者没有人通知你,导致你无法收到传票。从法院的角度来说,其没有你的其他联系方式,原告也隐瞒不提供的话,法院只有公告送达。60天后,就属于经过合法传唤,你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法院缺席审理并作出判决。是符合法定程序的。
2、这种情况是原告的一种诉讼策略问题,知道你的经常居住地及联系方式,故意隐瞒不告诉法院,只提供户籍信息,法院立案后,无法送达传票,只能公告,缺席审理对原告来说,就可以隐瞒下合同签字真实性的问题,这种诉讼技巧经常使用。当然法院与原告之间是否有默契,你也只是处于怀疑阶段,并无证据。
3、二审只接受新的证据,由于笔迹鉴定可以在一审的时候提出,你没有到庭,没有提出,视为放弃举证权利。因此,二审的做法也没有错。

网友(3):

1、不合法,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未收到开庭通知法院 应当延期审理。
2、在其他送达方式不能送达时,才使用公告送达。
3、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

网友(4):

虽然你的表述有很多不是太对,但基本可以确定法院向你送达法律文书是在无法送达时以公告方式送达处理,这种处理原则上走完相关程序就是合法的。但是该法院相关程序是否合法,是无法从你的陈述中确定的。

如果你确实无法判断,可以委托当地律师处理并落实。

网友(5):

一审程序有问题。送达是有顺序的,都用尽时,才可公告送达。

可就鉴定复议,违反程序为由,发回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