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以实物出资的,其出资是否足额缴纳,关键看缴纳出资时该资产的作价是否正确,且财产权是否已经向被投资公司转移。如果作为出资的固定资产已经准确评估作价,没有高估,实物已经移交给公司,需要依法办理财产权登记的(如不动产、车、船等)已经办妥产权过户,该项出资就已经到位。该固定资产就属于公司财产。至于固定资产使用中的磨损,由于其它原因的减值,都由公司承担,与股东无关,不能因此算股东出资不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