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如具备法定从轻情节的,有从轻处理的。
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量刑基准格:
抢劫一次,基准格一般为有期徒刑四年。
抢劫二次,基准格一般为有期徒刑六年。
抢劫取得财物,数额较大的,基准格一般会增加六个月。
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量刑基准格:
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准格一般为有期徒刑十一年:
1、入户抢劫的;
2、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3、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4、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5、抢劫致人重伤的;
6、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7、持枪抢劫的;
8、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多次抢劫并且数额巨大的,基准格一般为有期徒刑十二年。
入户抢劫并且数额巨大的,基准格一般为有期徒刑十二年。
除上述情形外,同时具有两种以上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的情形的,基准格一般为有期徒刑十三年。
抢劫取得财物数额巨大,超过1万元以上的,每增加5万元,基准格一般会增加一年。
抢劫多次,次数超过6次的,基准格一般要增加一年;次数超过10次的,基准格一般要增加一年六个月。
具有以下情节的,基准格为无期徒刑:
1、抢劫致人重伤,且造成被害人6级以上(含6级)严重伤残的;
2、抢劫致二人以上重伤的;
3、同时具有两种以上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的情形的,并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4、同时具有三种以上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的情形的;
5、抢劫数额达20万元以上,且同时具有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的其他情形之一(不含多次)或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3年以上10年以下,并处罚金。
入户,在公共交通工具上,银行,多次抢劫或数额巨大,致人重伤或死亡,持枪,冒充军人,抢救灾物资的
处
10年以上、无期、死刑,并处罚金。
有自首,态度好等的从轻或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