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不服劳动仲裁起诉的问题

2024年11月19日 15:25
有5个网友回答
网友(1):

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网友(2):

  不服劳动仲裁的,可以在收到仲裁裁决书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法条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 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
  (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第四十八条 劳动者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十九条 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一)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
  (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
  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撤销的,当事人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十条 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网友(3):

  不服劳动仲裁可以到法院起诉,具体条件:
  根据《劳动法》和《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当事人提起劳动纠纷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起诉人必须是劳动争议的一方当事人,即用人单位或劳动者。
  (2)必须有明确的被告。劳动争议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必须明确被诉人即对方当事人。
  (3)必须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
  (4)必须经劳动争议仲裁机关仲裁。
  (5)必须在法律规定的时效期限内提起诉讼。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应当自收到仲裁裁决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超过期限的,一般不予受理。如果由于不可抗力等原因造成逾期的,则应向人民法院提供证据予以说明。

网友(4):

我刚与原单位进行了仲裁 我来回答你吧
1.会不会起诉是因人而异的一部分是为了拖延时间,另一个是他们对仲裁不满想少给钱。
2.单位起诉你肯定你就是被告了,看他起诉的原因是什么吧,也许是对仲裁不满要求重审,你先别着急看一下法院给你的传票吧看看他的起诉事由再做准备。如果他起诉你的话不论什么结果你都不能主张你的加班费的,你是要另立案的,加班费的多少没有上线都是以证据作为决定的
3.反诉就是他告你,你还告他呢!
这个官司你是只赢不输的你怕什么啊!顶多就是他们少给点钱的事。让他托也没事他比你的成本高多了!反诉他要加班费!只要你有证据他们的背景关系不太硬一般情况这些机构会倾向于弱势群体的。
我支持你,打败这些没良心的老板!

网友(5):

关于你的问题,回答如下:1、劳动案件经过仲裁程序后,如果双方不服仲裁结果,双方均有权向法院起诉,谁先起诉谁就是原告,另一方则是被告。
2、单位不服仲裁结果,也会起诉到法院,这不排除单位有拖延结案时间的目的。因为劳动者往往处于弱势,维权时间拖得越久,劳动者的维权成本越高,有些劳动者也许熬不到法院二审就放弃了。3、法院是我国的审判机关,可以说是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屏障,因此法院应当依法判案,不应该偏袒任何一方诉讼当事人。所以你认为法院会偏袒单位或偏于保护单位的利益的想法是不成立的。4、如果单位先起诉,那你就是被告,你要在规定期限内提交答辩状和相关证据,同时,被告有权提起反诉。5、反诉,通俗的理解就是,被告被原告起诉后,被告针对原告的起诉提起的诉讼请求,由法院合并审理。提出反诉,被告在反诉中是原告,原告在反诉中则是被告。对你的反诉请求的内容,只要是合法合理的都可以写上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