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编:124214。
大洼区隶属于辽宁省盘锦市,位于辽宁省西南部。大辽河及双台子河(辽河)下游的入海口、辽东湾的东北岸。中心位置东经122°07′,北纬40°98′ ,东南与海城市、大石桥市相望。
大洼区总面积1724平方公里,下辖8个街道办事处,10个镇和大洼临港经济区。根据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截至2020年11月1日零时,大洼县常住人口为422797人。
历史沿革:
1956年2月,盘山县划归辽阳专署领导。11月,盘锦地区国营农场管理局改为盘锦农垦局,直属农垦部。
1961年4月,在盘锦农垦局管辖地区设置盘锦区人民委员会,归营口市领导。
1966年1月,盘山县与盘锦农垦局合并为盘锦垦区,试行政场合一制,直属辽宁省。
1970年1月,在盘锦垦区内分设盘山区和大洼区(县级)。7月15日,将盘锦垦区改为盘锦地区,辖盘山区和大洼区,直属辽宁省。
1984年6月5日,经国务院批准,撤销盘山县,设立盘锦市(地级),直属辽宁省。9月,成立盘锦市筹备领导小组。
1986年11月,撤销盘锦市郊区,恢复盘山县,以原盘锦市郊区的行政区域为盘山县的行政区域。将盘锦市盘山区更名为双台子区。
2016年3月,国务院同意撤销大洼县,设立盘锦市大洼区,以原大洼县的行政区域为大洼区的行政区域,大洼区人民政府驻大洼镇红海滩大街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