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法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宅基地是按照家庭批准发放的,与继承没有关系,有一个儿子通过家庭延续繁衍可以获得父母家庭的宅基地一次审批机会
根据国家继承权
子女为第一继承人
如果不是遗嘱继承或遗赠给其他人则可以依照法定继承或遗嘱继承来继承遗产
农村宅基地迎“好消息”,老宅子女可“继承”,官方明确“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