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
古代日本贵族分为公卿和大名两个系统。701年的大宝律令将官职在四位和五位的官员称为“通贵”,三位及三位以上的称“贵”,乃创立贵族制度。随后由皇族分出藤原氏、橘氏、源氏、平氏四大家族。后又发展出五摄、七清华、九清华等贵族世家等级。地方豪族则发展为大名。1884年实行华族制度,将旧公卿、大名及明治维新功臣分赐公、侯、伯、子、男五等爵位。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日本废除了华族制度。
天皇
亲王/内亲王
王/女王
公爵
侯爵
伯爵
子爵
男爵
朝鲜
古代朝鲜贵族称“两班”,即东班(文班)和西班(武班)。但是实际上两班更接近于世族,而非贵族。王族子弟封大君和君。其中君王之嫡子称大君,继承人称世子,庶子称君;嫡女称公主,庶女称翁主。1896年大韩帝国仿照日本贵族制度设立亲王及五等爵位。1910年日韩合并后,朝鲜贵族系统转入日本贵族系统。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被废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