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要求分案,应当在专利局发出授权书之日起两个月期限(即办理登记手续的期限)届满之前,向专利局提出分案请求。当专利局认为一件专利申请不符合单一性规定的,它将通知申请人在指定期限内对其内申请进行修改。分案的申请不得改变原申请的类别,原申请是发明,分案申请也应当是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也一样。分案申请改变类别的不予受理。符合规定的分案申请享有原申请的申请日。要求优先权的分案申请享有原申请的优先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