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付夫妻共同付的,婚姻中共同还贷,丈夫去世一年后,妻子将剩余贷款

一次性还清,这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还是妻子单独所有?
2024年11月17日 0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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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部分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共同买房并共同还贷,至丈夫去世之日止,已交付的房款为夫妻共同财产,以后妻子一人还贷的部分为个人财产。

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部分,有一半应作为丈夫的遗产。按照《继承法》规定,有遗嘱的,遵循遗嘱;没有遗嘱的,由配偶、子女、父母继承。

《婚姻法》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继承法》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