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单位终止社保不给转出怎么办?

2024年11月22日 10:59
有5个网友回答
网友(1):

应到原单位办理减员手续后再到新单位办理增员,原企业填写减员表《参保单位养老、工伤、生育保险减员申报表》一式四份,必须盖单位公章。办结时限,每月1-23日到市社保中心关系科办理减员,随到随办。

如果企业有安装CA系统的,直接在网络CA系统上办理减员手续即可,不需要到市社保中心现场办理。)办结社会保险减员手续后,可由新的单位办理增员接续社会保险。如果原单位未办理医保减员手续则医保费仍由原单位缴纳;具体事宜所在企业的经办携带相关材料与医保中心单位参保管理科联系。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根据该条规定,用人单位必须转移社保关系,还应该出具《劳动合同法》第50条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该证明的内容应符合《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4条的规定。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离职后单位未按约定补缴养老金 社保关系无法转出怎么办

网友(2):

原单位不给转出社保,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社会保险中断后可以补缴,补缴之后可以在新单位继续购买。由于劳动争议和原单位中断劳动合同,首先在4月30日之前,保险费用原单位都必须交齐,但是4月30日之后,如果没有继续交费,会造成保险中断。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根据该条规定,用人单位必须给你转移社保关系,还应该给你出具《劳动合同法》第50条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该证明的内容应符合《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4条的规定。

扩展资料: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第六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一般情况下,补缴保险的期间根据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视企业情况而定。

所需材料

社保补缴所需的材料

(1)各地区政策不同,要求的材料不同;

(2)补缴的时间不同,要求的材料也不同。一般来说,补缴的月份越早,所需要的材料越多。

具体所需材料,建议登陆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查看,或拨打1233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电话咨询。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社保补缴

网友(3):

原单位不给转出社保,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社会保险中断后可以补缴,补缴之后可以在新单位继续购买。由于劳动争议和原单位中断劳动合同,首先在4月30日之前,保险费用原单位都必须交齐,但是4月30日之后,如果没有继续交费,会造成保险中断。

如果企业有安装CA系统的,直接在网络CA系统上办理减员手续即可,不需要到市社保中心现场办理。)办结社会保险减员手续后,可由新的单位办理增员接续社会保险。如果原单位未办理医保减员手续则医保费仍由原单位缴纳;具体事宜所在企业的经办携带相关材料与医保中心单位参保管理科联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扩展资料

不解除劳动合同,那么肯定是没有办法转移的,当然存在两份劳动合同关系的话,也是一个不合理的现象。因为即使你存在两份劳动合同关系,而且购买了两份社保,对你来说也是没有任何意义的,因为重复交费的这部分社保是要退还给你本人的,不可以享受重复缴费的这个待遇;

而且一旦出现重复交费的话,在社保转移的过程中也是没有办法正常转移的,必须将重复参保的这部分费用退还给你本人之后才能做正常的一个社保转移,才能够累计合并计算的缴费年限。

所以想要转移个人社保,首先要做的就是要离职,因为只有离职之后才能够办理这个社保的转移,而且在离职当月很有可能你所在的单位,还会给继续缴纳社保,因为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在当月15号以后离职,那么原单位都要给员工缴纳社保;

当然在当月15号之前离职,那么单位是没有必要给员工缴纳社保了,所以说,是下半月离职的话,那么就意味着这个月的社保还是正常缴纳,只能等到第二个月,才能够进行社保的转移工作,因为在缴状态是没有办法进行转移的。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离职后单位未按约定补缴养老金 社保关系无法转出怎么办

网友(4):

据我所知(我在劳动局上班),社会保险(这里主要指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中断后可以补缴.补缴之后可以在新单位继续购买.
由于你是 因为劳动争议和原单位中断劳动合同,先不管什么原因.首先在4月30日之前,你的保险费用原单位都必须为你交齐,但是4月30日之后,如果你自己没有继续交费,就可能造成保险中断.
现在你可以做的事是:
一、查询你自己所拥有的保险的中断时间,判断是由原单位替你交还是自己交
二、如果是自己交或者由原单位交已经不可能,那你可以向劳动局提交续保申请,在续保之前,交齐中断时间内的保险费用。具体办理方法要去相关保险的管理部门查询。
三、你自己没有把自己的情况说清楚。现在由于社会保险还有地域区别,所以你现在的单位和原来的单位如果不在一个城市,很大可能是不能续保的。如果是在一个城市,都是可以的。
不要急,按照国家的相关政策和规定,劳动局不可能不让你办保险的。是不是中间有环节出现了误会。

网友(5):

你在原单位干了多久了,你的保险费是怎么缴的? 停缴3个月就能重新办理了,别理你原单位,跟社保说,以前单位的那部分工龄不要了,就O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