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筹建期间没入账,开业就直接记入管理费用。因为新准则取消了“待摊费用”科目,所以筹建期间的费用,可以一次性进当期损益。
借:管理费用-开办费
贷:银行存款(现金)
2.如果是筹建期间的费用,在筹建期分录:
1)借:长期待摊费用
贷:银行存款
2)开业后,将长期选择费用转出管理费用
借:管理费用
贷:长期待摊费用
费用直接列管理费用,计入当期盈亏。
可以补录,根据之前的记录进行补录
开办费按规定计入管理费用
借:管理费用 -开办费
贷:现金或银行存款
直接列入管理费用,计入当期盈亏还是以长期分摊??这个看金额的大小以及老总的意思来办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