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会计新准则中没有“待摊费用”科目,如果房租是预付一年以上或超过当年月份的就需要通过“长期待摊费用”科目;如果房租是预付一年以内或都是当年月份发生的就直接计入当年损益,做“销售费用或管理费用-房租费”。
比如:1.预交2015年1-12月房租费20000元,拿到房租发票。
借:销售费用或管理费用-房租费 20000
贷:银行存款-**行 20000
2.2015年5月预交2015年6月-2016年5月房租费20000元,拿到房租发票。
做2015年6月-12月的房租分录和2016年1-5月的挂帐分录
借:长期待摊费用-房租费 8333
借:销售费用或管理费用-房租费 11667
贷:银行存款-**行 20000
你好,可以作进管理费用,因为这是一年的房租,最好是在一年内进行摊销,也就是分12个月做进管理费用
这些税既然是由你们出的,那就可以做进去,汇算的时候不会调出来的,尽管纳税人个人,但是人家也给你代开了发票啊,既然有发票,就可以正常的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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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付房租时,借:待摊费用2400
贷:银行存款/现金2400
(付款时做这个,如果当时发票还没拿到的话,也可等拿到发票后再直接附在凭证后面)
2、10.5-11.4月的时候,每月做摊销分录:借:管理费用-房屋租赁费200
贷:待摊费用200
3、此费用应当按照权现发生制的原因每月摊销费用,不可一次摊销。
你的意思是想用这个发票做分录是吧?如果这样的话,可以先冲销14年3月支付一年房租时做的分录,然后再做一个更正分录;或者不用做分录,把这张发票当附件做到14年3月支付一年房租时做的凭证后面,写个说明。
从会计处理上讲,虽然没开发票,但你可以提取挂应付或直接付款后根据对方收据入账,但没发票的话税务要求是不能税前抵扣的。
因金额很小现在你只需要在当年入账就好,若实在较真,可以按会计差错处理进行更正调整以前年度损益。
注意账该怎么做是按会计制度和准则结合业务实质进行,有无发票只是涉及费用能否税前抵扣或者被稽查后补交对方应交的所得税和营业税等(如果无法找到对方补缴)。
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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