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搞电器工作的,以我的电学知识可以告诉您:我们正常用的电,是由电网提供的能源,是属于交流电;我国的交流电的频率为50Hz。根据电工学基础就可以知道,在导体内有电流通过时,导体周围会产生与其电流频率相同的交变磁场,当有可以形成“闭合回路”(即可以形成电流流通的情况)的导体进入到这个磁场的磁力线范围并且作“切割磁力线”运动时,则这个进入磁场范围内导体中就会有感生电流产生;这个现象,就是电工学基础中说到的“电---磁---电”或者是“磁---电--磁”的电磁感应现象。从这个现象知道,因为人体不是闭合回路导体,虽然人体可以导电,但是也不可能在磁场中“感应”出电流来,这个对人的损害现象也就不存在了,不会对人造成损害的。 要说到电对人的损害,那么最“常见”的也就是电击损害(触电)和电磁波损害,因为交变电流在频率达到一定的值时(高频交变电流),会向空间辐射和其电流频率相同的电磁波,而这种电磁波具有较强的穿透非金属体的能力,并且会在穿透过程中,使其非金属体内所含的水分子发生激烈的碰撞和共振现象;由于水分子在共振和碰撞中相互摩擦而产生大量的热量,使被这个电磁波辐射到的物体产生热量(微波炉就是利用这个原理工作的),那么这对人体来说,是会产生极大的损害的。“回过来”再说电力线路周围存在的磁场,因为它是属于“工频交流电”,所产生的磁场也和其电流一样为50Hz,而且也只在通电导体周围存在,并不象高频电磁波那样向空间辐射,这个频率也不会引起向高频电磁波那样的损害,所以可以说电网或电力线路与电器设备周围即使有“泄漏”的电磁场,也不会对人体产生损害。 我曾“了解”到,有很多人都说“只要有电流通过的地方,就可能存在对人产生损害的因素”,我是不同意这个观点的。因为大家都可以想象;我们现在生活的这个空间,到处都离不开用电,也可以说到处都存在着电网,人也在被电网“包围着”的环境中生活,而前面已经说过,根据电工学的原理可以知道,我们的生活空间周围也同样被交变磁场“包围”着,可是谁也没有见过有什么生物因这个电磁场的原因而死亡,可见是没有损害的或者说早已在“进化”过程中适应了这种环境了。那么为什么说电磁波对生物会造成损害呢?这个问题,就要从电磁场和高频电磁波的两个不同的概念上来说了。很多不了解电的人,都把电磁场和电磁波这两个只有“一字之差”的两个不同性质的“现象”混为一谈了,所以就得出了都会产生损害的结论,可这确实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 从这上面所说到的这些,我想您应该可以知道,普通的电力供电网,只要不被其电流所及,发生电击现象,是不会对生物体造成损害的了。
户外民用电线产生的电场和磁场不会对人体有害的影响,在临近变电线路或电力设备的环境中,只涉及电场与磁场分析,3000赫兹以下的极低频电场和磁场(变电站即是)是以“场”的形式存在,根本不形成辐射,无法向外界辐射能量。而电力设施在周围环境中产生的是工频电场与工频磁场,频率只有50赫兹,波长达6000千米,因此不可能在其周围(所谓“静场区”)形成有效的电磁能量辐射。有鉴于此,世界卫生组织(WHO)以及NIEHS、ICNIRP等权威的环境卫生组织和机构,在电磁环境与公众健康领域中,均无例外地严格引用“电场、磁场”(100赫兹以下)、电磁场(100k Hz以上)或统一运用ELF这一术语,不会采用“电磁辐射”这一不适当的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