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养子女与收养人之间形成的是一种法律拟制的父母子女关系。但这种拟制的关系其法律后果却等同于亲生父母子女间的血亲关系。根据《继承法》第十条规定,配偶、子女、父母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州没乱。其中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册档因此,察冲养子女关系一旦确认,其继承权益受法律保护。同时,根据《最高院关于贯彻执行继承法若干意见》第19条的规定:养子女对养父母尽了赡养义务,同时又对生父母扶养较多的,既可以继承养父母的遗产,也可以分得生父母的适当遗产。
问题:我与妻子结婚15年未能生育,1995年收养一养子吴铁。1997年初,我妻子39岁时怀孕,后因难产而亡,生有一女。在分割妻子遗产时,我不知道应不应该分给吴铁一部分。请问养子女有权继承养父母的遗产吗?
养父母子女关系是依照法定的收养程序而产生的法律拟制的父母子女关系。在这种关系中,被收养人称为养子女,收养人称为养父母。根据《婚姻法》第26条规定:“国家保护合法的收养关系,养父母和养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继承法》第10条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是互为第一顺序的继承亩盯搭人。收养关系一经成立,养父母与养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就视同于亲生父母与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他们之间自然应互有继迅拿承权。
由此看来,你养子吴铁对你妻子的遗产享有继承权,你应依法分给他应得的部则态分。
养子女是否可以继承养父母的遗产,首先应该对于养子女的法律地位进行了解。
父母子女关系除基于血缘联系的自然血亲外,还有通过法律拟制的血亲关系,即以收养关系建立的养父母与养子女关系。另外,国家保护合法的收养关系,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也就是说,收养关系一经成立,养子女便取得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法律地位。
那么养子女是否与婚生子女一样具有继承养父母的遗产的权利呢?
我国《继承法》第十条明确规定,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此处的子女,既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也包括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毁早继子女,因此养子女作为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具有继承养父母遗产的权利。也就是说如果养子女的养父母死亡,对养父母生前的合法个人所有的财产,养子女享有与养父母的婚生子女同样的权利,均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
另外,如果养子女对养隐掘父母尽了赡养义务,同时对生父母扶养较多,养子女可依《继承法》第十条的规定享有继承养父母的合法个人财产,同时还可依《继承法》第十条“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由此可见,合法的收养关系是受到国家的法律保护,有扶养关系的养子女与养父母之间形成了法律上的拟制灶余核血亲关系,养子女也就能像婚生子女一样具有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成为被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对在收养关系中遗产继承方面仍有疑问的人士,建议可进一步咨询遗产继承专业律师作更加深入、具体的了解。
我和老伴都已是70多岁的老人了,早年收养一遗弃男婴,我们夫妻俩把他抚养成人后,又给他娶了媳妇。他婚后与我们分居,且修了三间新房拍销李,购买了农用拖拉机,还有5万余元的存款。几个月前养子因心脏病突发而死亡。最近,养子的妻子要全部变卖他的家产和取走所有存款,准备与他人结婚。当我提出要袭迟继承养子的部分遗产时,遭到了养子妻子的拒绝,说我没有继承的权力,请问:养父母有权继承养子的遗产吗?读者:马红山 马红山读者: 按照我国法律规定:你有继承养子遗产的权利,你养子的妻子独占全部遗产的行为是违反继承法的,同时也是不首先的。因为我国继承法第10条明文规定:配偶、子女、父母都是第一顺序继承人。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据此,你养子死后,对他留下的遗产,其父母、配偶、子女均有同等的继承权。但值得提出的是,养子的家庭财产并不都是他的遗产。根据我国继承法第26条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据此,应当把养子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划出二分之一归养子的妻子所有,其余的财产为养子的遗产,由你夫斗卖妻及养子的子女共同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