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旅游”不仅是指在旅游过程中欣赏美丽的景色,更强调的是一种行为和思维方式,即保护性的旅游。不破坏生态、认识生态、保护生态、达到永久的和谐,是一种层次性的渐进行为。生态旅游以旅游促进生态保护,以生态保护促进旅游,准确点说就是有目的地前往自然地区了解环境的文化和自然历史,它不会破坏自然,还会使当地从保护自然资源中得到经济收益。
“生态旅游”这一术语,最早由世界自然保护联盟(IUCN)特别顾问谢贝洛斯?拉斯喀瑞于1983年首先提出,1993年国际生态旅游协会把其定义为:具有保护自然环境和维护当地人民生活双重责任的旅游活动。这里强调两点:其一,生态旅游的物件是自然景物;其二,生态旅游的物件不应受到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