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审立案时间超过三个月了,怎么法院那边还没任何消息?

2024年12月02日 15:55
有5个网友回答
网友(1):

网友(2):

人民法院审理二审民事案件一律适用普通程序,针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审限为3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针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审限为30天,不能延长。

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案件的审限依据适用的程序确定,按照一审程序再审的适用一审普通程序的审限,按照二审程序再审的适用二审程序的审限。

扩展资料: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下列事项耽误的期间不计入审限:

1、公告期间,即从法院在报纸上正式发出公告之日起至公告期满的时间。

2、鉴定期间,即从当事人提出书面鉴定申请至鉴定机构出具正式的鉴定结论之间的时间。

3、处理管辖问题的期间,即从当事人提出书面管辖异议至二审法院就管辖问题作出终审裁定书的时间以及处理人民法院之间的管辖争议的期间。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二审

网友(3):

二审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作出判决。如果有特殊情况的,经院长批准,可以适当延长时间。
所以,二审超过三个月也是符合法律规定的,想了解情况的,建议到二审法院咨询法官。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 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网友(4):

《民事诉讼法》有明确规定,对上诉案件应在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就我国目前司法环境而言,你这案子可能存在不公正性。
先到法院要求给出合理答复,不行再向上级法院或同级检察院申诉。

网友(5):

法官有权想多会审多会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