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1949-1966年大事记

2024-10-30 17:2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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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9 - 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成立,设有标准规格处。中财委批准了中央技术管理局制定的《工程制图》标准。
1955 - 国家技术委员会成立,设标准局,负责管理全国的标准化工作。
1956 - 中国标准化代表团到莫斯科参加社会主义国家标准化机构代表会议第一届年会。
1957 - 中国以世界动力会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委员会名义申请加入国际电工委员会(IEC),8月被接纳为成员国。同年,中国派出了代表团以观察员身份参加了在莫斯科召开的IEC第22届年会。
- 国家技术委员会草拟了关于建立和开展全国标准化工作的意见稿,提出中国国家标准化工作的基本方针:结合我国具体情况,以学习苏联国家标准为基础,并吸取世界先进经验,建立为我国社会主义工业体系服务的国家标准制度。
1958 - 国务院科学规划委员会与国家技术委员会合并为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设标准局,负责管理全国的标准化工作。
- 国家发布GBI-58《标准幅面与格式》国家标准。同年,提出《编写国家标准草案暂行办法》,规定了标准的编写要求。
1961 - 国务院颁布《工农业产品和工程建设技术标准暂行管理办法》。
1962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通过了《工农业产品和工程建设技术标准管理办法》。
- 社会主义国家标准化机构代表会议第七届年会在北京召开。
1963 - 国家科委发布统一标准代号、编号的几项规定,对部标准代号、编 号、部指导性技术文件代号、编号和企业标准代号、编号作了统一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颁布了《工农业品和工程建设技术标准管理办法》。
- 第一次全国标准化工作会议召开。
- 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发布中国第一个十年标准化发展规划。
- 国家科委指定了32个研究所、设计单位为国家的标准化核心机构,负责各行业标准的起草、归口管理工作。
- 标准化综合研究所成立。
- 技术标准出版社成立。
1964 - 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召开农业方面的标准化工作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