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是异地户口,准生证办理问题

2024年11月18日 0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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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1):

夫妻双方异地户口的可以在当地申请办理准生证,能不能批准办理,要看当事人符合不符合生育指标。  

一、异地申请准生证材料准备如下:  

1、夫妻双方的居民身份证。  

2、结婚证、女方在当地的居住证。  

3、已怀孕的相关证明材料(含母子保健手册)。  

二、具体流程办理流程:

1、申请:

流动人口持所需材料到女方现居住地村(社区居)委会填写一式三份的《省外流动人口办理一孩生育服务登记申请表》交现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  

2、核查:

女方现居住地乡(镇、街道)收到流动育龄夫妻申请生育第一个子女的相关材料后,在3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信函或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管理系统等形式,向夫妻双方户籍地乡(镇、街道)核实其婚育情况。

同时备注说明要求户籍地在10个工作日内反馈核实情况,其中属省内的要求户籍地对未录入信息系统的须及时录入。  

3、根据核查的不同情况分别办理:  

(1)对符合条件、资料齐全,通过人口计生信息管理系统核查无误的,即时办理登记。  

(2)对符合条件、资料齐全,同时持有经现居住地计生工作机构查验合格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即时办理登记;  

(3)对经向户籍地核实,户籍地在10个工作日内反馈且婚育情况属实的,予以登记。  

(4)对经向户籍地核实,户籍地超过10个工作日未反馈的,视为“难以核实其婚育情况”,由夫妻双方共同签订《市外流动人口一孩生育登记承诺书》后予以登记。  

(5)对不符合申请条件的、不符合生育政策的、经与户籍地核实婚育情况与事实不符的,不予办理生育登记,并发出《不予登记通知书》。

扩展资料:

准生证不该折腾人

“办理准生证需盖章签字40多个”、“新婚夫妇为办准生证奔波两地长达三年无果”,准生证“办证难”成为一个社会热点。

准生证难办,主要发生在流动人口身上。目前,生育服务证(准生证)还是我国人口管理和计划生育工作的一项重要手段。随着社会流动趋势的加强,2亿多流动人口的庞大规模、从“单位人”到“社会人”的身份转变,给人口计生管理带来了新情况、新难题。

人口是流动的,但管理的步伐却没能跟上。“人户分离”之下,居住地并不掌握流动人口的生育状况,户籍地也无法跟踪流动人口情况,导致人们不得不在不同省市间来回奔波,加大了办理难度。

再者,各地准生政策不统一,材料要求、手续流程五花八门,有时还相互“打架”,给办证人设置了一个又一个“行政梗阻”。

繁复的程序关卡,已经让人心生“蜀道难”之虑,然而,现实中一些办理人员不主动、不负责、不作为的作风,“打官腔、甩冷脸、踢皮球”的态度,“公文旅行”的低下效率,又增加了办理的复杂程度和失败可能。

制度的障碍、人为的阻碍,让准生证成了不少人望而生畏的“折腾证”。类似现象在商贸投资、社会事业等领域也多多少少地存在。老百姓办事难、办证难的背后,凸显了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创新社会管理等时代课题。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建设职能科学、结构优化、廉洁高效、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只有最大程度地简化审批程序,减少办事环节,才能真正提升行政效率、减轻群众负担;只有与时俱进加强制度创新,改革不适应时代发展的僵化机制、陈旧做法,才能尽可能满足公众需求、提升服务质量。

具体到“准生证”制度,尽管其存废还有待深入研究论证,但统一各地准生政策、简化办事手续、创新审批模式、提升办事机关工作效率。

引入一站式服务、网上申报等办理方式,乃至制定符合流动人口实际的户籍和计生管理政策,现在不仅能够做到,而且在流动人口办证难的呼声高涨之下,还应当又好又快地实现。

任何改革都需要付出成本。手续更顺畅,办事更便捷,对老百姓来说是方便,对公职人员来说则往往意味着工作量的增加、工作难度的上升。

但对于一个服务型政府来说,人民满意才是最大价值。因此,真情对待百姓,主动服务百姓,宁愿自己“累断腰”也不让百姓“跑断腿”,用自己的“辛苦指数”换得群众的“幸福指数”,是公共责任的必然要求。准生证虽小,也是检验能否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一面镜子。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新闻网-流动人口可就地办理准生证

网友(2):

1:男女双方到各自的户口所在地社区或者村委会开具无子女证明信.
2:到乡级计生办或者街道办盖章.
3:然后再到县计生办或者区计生办盖章. (先咨询计生办是否需要,各地情况不一)
4:持盖章的男方证明信连同女方的无子女证明信以及结婚证和双方身份证到女方户籍处街道办事处就可以办理准生证了.
最后宝宝出生后户口可以随便报在男女任何一方.祝你们顺利!

网友(3):

你们可以到结婚登记的地方办理准生证,也可以到你们现在的居住地办理;至于孩子的户口现在国家的政策,可以随父亲也可以随母亲,与办理准生证的地方应该关系不大,一般在办理准生证的地方报户口,可以少点麻烦啊。

网友(4):

现在的规定是:办理“准生证”夫妻户籍不在一处的必须在女方户籍地办理-----需要:准母亲在医院取得的孕检阳性证明、男女双方的:结婚证、户口本、身份证、男方的未生育证明。

网友(5):

第一胎不需要办理准生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