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时,女孩子对男孩子说:我要去北京,北京的中关村有中国硅谷之称,那里机遇多,以后容易发达。
男孩子说:那我就回四川老家,那里是天府之国,美女多,以后你发达了不要我,我容易再找。
女孩子的小拳头在男孩子厚实的胸前轻敲,嘟起了小嘴儿,说你就知道想美女,哼,就算以后我不要你了,你也只能想着我爱着我,不许你找别的女孩子。
男孩子握住女孩子的手,深情的在她的额头印上一吻,说,傻丫头,咱们的父母都在四川呢,你去北京了,我这个好女婿,当然得回去照顾岳父岳母啦。
女孩子的星目里闪着泪花,投进男孩子的怀里,再也不起来。
两人异地相隔但是情愫不减,浓浓的相思当然只能*无线电波来传递,发短信,打电话,两个人向祖国通讯事业的营业额尽心尽力的贡献着。
一天,女孩子在网上读到一个故事,说的也是一对情侣的故事,每次打电话,那个男孩子都会等女孩子先挂电话,当女孩子经历了世事沧桑之后,她才发现,原来这个世上最爱自己的男人,就是那个每次打电话都等自己先挂的男孩子。
女孩子记住了这个让她唏嘘流泪的故事,那天晚上打完电话,她对男孩子说:你先挂电话。
男孩子一愣,说,傻丫头,打电话还分什么先后啊。
女孩子撒娇,说,不嘛不嘛,就得你先挂电话,不听我以后不理你了,让你找不到老婆。
男孩子停了几秒钟,轻笑了下,说知道了傻丫头,为了以后我不打光棍儿,我就先挂了哦,就知道浪费电话费。
女孩子听见男孩子挂断电话后传来的第一声线路忙音,她开怀的一笑,在心里对男孩子说:亲爱的,我爱你,比你爱我的还要爱。
从那以后,两个人打电话,每逢说到再见,她便握住手机静静的听,等男孩子先挂。而男孩子总会笑着亲昵的叫她一声傻丫头,便挂断了电话。
时间久了,女孩子渐渐的感到一丝淡淡的委屈:你知道吗你,哼,每次我都等你先挂电话,我这么默默的爱你,你却一点也不知道。她想让男孩子也看看那篇文章,让他知道自己多么爱他,哪天他也能等自己先挂一次电话,自己能切切实实的感受下什么叫被爱,该多好啊。
女孩子忍住了,她的幸福中既有甜蜜又有酸涩,她想:能这么一辈子以一个独特的方式深切的爱一个男人,也是一种幸福吧。
跟所有的北漂一样,女孩子的日子过的并不舒适,但是能住在筒子楼里,相比那些住地下室的北漂们,女孩子的生活条件算不错的了。初时的雄心壮志已经被磨的只剩下一个小小的尾巴,但是好强的女孩子并没有向男孩子抱怨过什么,她只是更习惯于对男孩子说那句我爱你。
筒子楼所在的那个社区治安不太好,甚至还有一个专偷女性内衣的**狂。以前有同租的女孩儿陪伴,女孩子并没有感觉怎样,但是那个女孩儿因为家里有事告假回家了,留下女孩子一个人住在两室一厅一厨一卫的房子里,她很自然的感觉到孤单害怕。
那夜,女孩子在睡梦中被一阵窸窸窣窣的声音惊醒,仔细的听了下,是房门口传来的声音。她抓紧被角,浑身抖作一团,大气不敢出,无助的泪水无声的从眼中涌出来。
突然,她的手碰到枕下的手机,仿佛抓住了救命稻草,立刻给男孩子发了一条短信:亲爱的,我怕。
其实男朋友远在四川,就算一个信息能起什么作用呢?更何况大半夜的,男孩子可能早关机睡觉了。女孩子忘记了要先报警,在这个最害怕的时刻,她只想起了男孩子。
令女孩子惊喜的是,信息发出后几秒钟,男孩子的电话打进来了。她轻轻的接通,听见里面传来男孩子关切的声音:傻丫头,是不是想我了?
女孩子尽量压低自己的声音,向男孩子说现在她一个人住在房子里,门外可能有贼,她好害怕。
男孩子安慰女孩子别怕,他想了想,对女孩子说:把你的手机外放喇叭打开,把声音开到最大,你慢慢去门口,别怕,亲爱的,相信我,别怕。
女孩子冰雪聪明,男孩子一说,她就想到了男孩子的意图:男孩子大声喊话,让外面的人知道,屋里有男人,偷东西或者打别的主意的人,识相的就快走。
女孩子战战兢兢的梛到门口,把手机的外放喇叭打开,声音开到最大后,她轻轻的对话筒说:好了,我在门口了,外放小喇叭也打开了。
这时候女孩子确认外面有人,而且不是一个,可以听见他们微微的对话声。
正当女孩子的身体抖的将要站立不住时,手机里突然大喊一声:***,谁在外面搞我的门啊?屋里的哥儿几个都起来,有客人来了。
男孩子的声音高亢而粗犷,在寂静的黑夜了把女孩子吓了一大跳。不过门外的人可能被吓得跳的更高,女孩子只听见一阵扑通扑通的脚步声由近而远,看样子是被吓走了。
女孩子舒出一口气,腿一软,摊在地上。
男孩子等了一会儿,轻轻的问:外面的人走了吗宝贝?
女孩子终于哭出来,对着手机说,亲爱的,我想你。
女孩子惊魂未定,男孩子便一直安抚女孩子,那一夜,两个人捧着电话说到天明,女孩子说快挂断吧,打了这么久长途,得花多少钱啊。
男孩子笑着说真是个傻丫头,女孩子说就傻,傻才会看上你啊,挂了吧亲爱的,今天上班小心睡着被老板K哦。
挂断电话后,女孩子心里一团甜蜜,她享受男孩子给她的安全感,不过美中不足的是,男孩子似乎已经形成先挂电话的惯例了,这次也不例外,女孩子心想:他虽然很好,但是到底不像那个故事中的男孩子爱女孩子那样深的爱我,他都没有让我先挂过电话。
天开始热了,女孩子的很多单衣上面都没有口袋,所以很多时候她都忘记带手机,比如下班吃饭时手机忘在办公桌上,比如跟室友出去玩时手机忘在租房里,每次她回来都会收到男孩子的未接电话和信息,也只有这些时候,她才会感觉公平点:哼,每次都先挂我电话,不能及时接你电话,就算是小小的惩罚吧,不许委屈啊,笨猪。
五月十二号,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一天,女孩子在那个小公司里兢兢业业的做着自己的事,为自己的那点小小的梦想不懈的拼搏着。
快下班时,办公室里传起来一个消息:发生了大地震,四川汶川是震中,据说震级跟唐山大地震差不多。
女孩子心里一惊,下意识的向口袋里掏手机,忘记带!
她立刻拿起办公室里的座机给男孩子打电话,但是拨过去信号就断,再拨家里的座机号码,还是不通,看来四川的通讯设施也被地震破坏殆尽了。
一种不祥的预感涌上心头,心急如焚的女孩子再等不及下班,从写字楼里冲下来,招了一辆出租车就向自己租住的筒子楼赶去。
打开手机,竟然有五十多条未接电话,全部是男孩子打来的,她一翻,还有一条未读短信:
宝贝,亲爱的,傻丫头,用尽我今生所有的爱叫你,我爱你,比你爱我还要爱。
自从那次你坚持让我先挂电话,我就知道,你肯定也看过了那个故事,可是,亲爱的,我想告诉你,我爱你,比你爱我还要爱。
其实我也看过那篇故事,很早就看过,那是一个美丽的故事,因为有所憾而美,但是那不属于我们,我不要那种美,那种缺憾的美,我不要!刻骨铭心必将伴随着撕心裂肺,我宁愿两个人平平安安的过一辈子,也不要那种刻骨铭心,我只想伴你过一生,携子之手,与子偕老。
我不要那种凄惨的美,我只要实实在在的幸福。我从来不敢忘记带手机,我怕哪天你会想我,如果我没带手机,我怕你也会同我一样沮丧,很多时候,即使是上厕所,我也要把手机揣兜里;我晚上从来不关机,每晚睡前我都更换一次电池,再把铃声调大,我怕你哪个夜里会害怕想跟我说话,如果我关机,你在异乡会更加孤独。
你每次都让我先挂电话,我知道那是因为你爱我,我很开心,想起来总是眼里潮潮的;我的电话从来不关机,你却不知道,那是因为我更爱你,别怪我没告诉过你,我的宝贝,我是想等到咱们都老成妖怪时再说。
傻丫头,看样子我是没有那个陪伴你一生的福气了,我背上的那块预制板,已经压了我两个多小时,我的整个胸部背部都撕裂般的疼痛,我还能闻见自己流出血的腥味儿,宝贝,我可能无法再陪你继续走下去了。
亲爱的,我想听听你的声音,我一遍遍的打你的手机,你为什么不接啊?亲爱的,你听见我在呼唤你吗?亲爱的,这里好黑,我好冷,我想让你抱着我。
亲爱的,我的亲爱,我的宝贝,我爱你,我此刻是如此怯懦如此怕死,因为那意味着我再不能吻你疼你。我更担心的是你会因为我而伤心欲绝,别那样,亲爱的,我走了,你在北京再找一个人照顾你,那里成功人士多,机遇多。你是天堂里最圣洁的天使,没有人在你身边保护,我怕你会受到伤害。
答应我,亲爱的,如果还有一个男人像我这样爱你,千万别不接他的电话,我知道他那时会有多痛。
我不能呼吸了,宝贝,再见了,来世,我一定要做你老公!
宝贝,亲爱的,傻丫头,再次用尽我今生所有的爱叫你,我爱你,比你爱我还要爱。
女孩子的泪水似江水决堤,哭到来不及呼吸,她仰头向天,紧闭着双眼发出撕心裂肺的呼喊:
亲爱的,下辈子我还做你的老婆,我再也不会关机了!!
从前有这样的一个爱情故事,故事的主角是两个傻瓜。男的好傻,傻的只知道说疯话,女的
也好傻,傻的只知道用那双无神的眼睛看着男的,笑,傻笑。
两个人本来不认识,他们一个天南,一个地北。家里人嫌他们傻,都抛弃了她们,任他们四处流浪。男的从南往北走,女的从北往南走,流浪,流浪……。男的以前并不傻,而是因为在工地上干建筑的时候被砖砸中了头,从那以后就傻了。女的以前也不傻,考大学的时候她考了全市第一名,然而她的名字却被一个有钱人给顶替了,从那以后女的就不再说话,不再理自己的父母,后来也傻了。
不知道走了多长的时间,男的身上的那身衣服变的肮脏不堪,鞋子也露出了那漆黑的脚指头。女的身上那身红衣服已经变成了灰色,散乱的头发上还有几根枯黄的杂草,但是脸还是白的,出奇的白,手里拿着一个矿泉水瓶,冲着路人们傻笑。两个人是在一个黄昏相遇的他们共同发现了垃圾桶里的那块发了霉的面包,一同身手去抓那个面包,两个人的头碰到了一起,男的冲女的狠狠地瞪了一眼,女的冲男的傻笑。男的还是胜利了,他抢到了面包,张开那黑紫色的嘴狠狠的咬了一口,女的没有动,只是傻傻地看着男的,傻傻地。男的看了一眼女的,眼神中没有一点光,女的只是看他,喉咙里不停的咽着唾沫,男的停止了啃面包,开始看着女的,傻傻地盯着,两个傻子就这样看着,男的没有表情,女的傻笑。男的把面包给了女的,男的竟然把面包给了女的,女的也抱着那剩下的半块干面包啃了起来。男的转身走了没有回头,当他回到自己睡觉的那个废厂房的时候,转身看到了女的,女的一直跟着他,一直跟到了这里,女的还是冲男的傻笑,她们不说一句话,女的便跟傻子住在一起了,晚上睡觉的时候,男的感觉身上很温暖,从来没有过的,女的一直搂着男的,女的睡觉时候很死,睡觉的样子真的不像个傻子。
两个傻子就这样住到了一起,白天两个人一起去大街上拣东西填饱肚子,晚上就一起回来睡觉,日子就这样一天天过去了。那天晚上男的不知道是在哪拣了一个戒指,生了绿锈的戒指,男的给女的带上了,女的一直冲男的傻笑,那晚笑的更是厉害,女的的笑声撕裂了整个安静的夜。后来笑出了泪,女的哭了,第一次哭了,搂着男的哭了,不明不白的哭了。男的好像无动于衷,脸上依然是没有表情。
后来女的病了,从来没生过病的女的病了,而且很严重,早晨她没有起来陪男的一起去拣吃的,没有冲男的笑,男的自己出去了,中午男的竟然例外的回来了,手里拿着一瓶新的矿泉水和一个新的面包,他是回来看女的的,男的脸上挂了伤,手指头也青了,鼻子下面还有两道血痕。男的是在抢面包和矿泉水的时候被小摊的老板打的。女的闭着眼睛,还是没有像往常一样冲男的傻笑。男的把面包送到女的嘴边,女的没有吃。女的快不行了,身上发着高烧,已经昏迷了,男的脸上头一次有了表情,慌乱的表情,男的跑了出去,看见一身穿绿警服的人就哭了起来,男的哭了,也是第一次哭了,嘴里喊着:救救我的女人,救救她绿军装一脚踹开了男的,骂道:滚一边去,疯子,我他妈真倒霉,出门这么不顺呢!男的仰面倒在了地上,绿警服狠狠地朝男的小肚子踹了几脚,男的撒了手,绿警服朝男的吐了口吐沫,走了!男的好久才从地上爬起来,脸上的泪已经干了。
男的把女的背到了街上,街上人很多,但没人注意他们,注意的也只是冷冷地瞅几眼,然后继续赶自己的路。傻子把女的放在路边上,无助的看着行人。女的呼吸已经很微弱了,傻子从路边拣了一个破玻璃片,破玻璃片有着锋利的尖,露着寒光,男的抬起女的那瘦弱脏 兮兮的手臂,朝她的手腕狠狠地割了下去,血喷了傻子一脸,傻子大笑,狂喊:“哈哈,我 杀人了,你们看我杀人了……”救护车终于来了,女的被抬走了,围观的人们唾弃着男的,骂着男的,然后都散去了。女的最终还是死了,失血过多,女的在医院还没呆上一个小时就被抬进了停尸间,女人走的时候脸上的表情是笑着的,手指上还戴着那长满铜锈的戒指。男的等了好长好长时间,女的再也没有回来,没有回来冲他傻笑,男的哭了,哭的那样痛快,整个夜晚都被男的的哭声掩盖了,然而谁也没有注意到这哭声。
还是在那个他们相遇的那个垃圾桶旁边,人们发现了男的的尸体,男的脸上的笑容已经僵住了,怀里抱着一个发了霉的面包和一个没有开瓶的矿泉水......
女孩给男孩发了条短消息:如果家里穷困潦倒到只有一碗稀饭面对着我们两人,你会把稀饭里的米给我吃吗?男孩回消息:这还用说吗?但是我认为一个真正爱那个女孩的男孩,就不应该让自己心爱的女人过如此生活。女孩回消息:可有一个人的回答是这样!他说,不!我会把整碗的米连同稀粥都给她喝。这短短的对话会不会感动所有女人我不知道,可我却被深深打动。男孩回消息:那么连这一碗稀粥也没有,那个男人会怎么做呢?!或者有没有想到那一碗稀饭女孩吃了是不是还肚子饿呢?女孩认为,男孩应该像那个男孩那样回答:不!我会把米和稀粥都给你喝!才是真正完美,标准,唯一的答案。因为男孩没有按女孩的意思回答好这个问题,女孩和男孩背对背睡了一夜,男孩几次想拥她入睡都被女孩拒绝。
上天有时总是有些不尽人意。
后来女孩和男孩走到一起的时候,由于种种原因,他们真的遇上了类似于只有一碗稀饭喝的日子。那天,男孩悄悄地给女孩留个言:亲爱的,我吃过了,桌上给你留了碗稀饭,你把它喝完。女孩喝完那晚稀饭,小憩一会的时候。男孩从外面回来,给女孩带回来她喜欢吃的羊肉串,水果,奶茶。男孩对女孩说,他找了份临时工作,刚挣的钱,老板答应先付一部分工资。说完还拿出口袋的钱在女孩面前晃了晃。“亲爱的慢慢吃!我已经在外面吃过了。”说完还做了个调皮的鬼脸。在最困难的那段日子,女孩依旧快乐的幸福着,男孩倒好像由于工作劳累,身体有些不适。后来,男孩有了工作,女孩和男孩对他们未来的幸福充满美丽的憧憬。
女孩喜欢看电视,看到电视中报道多年前在一场大地震中,一位母亲和孩子被压在废墟下,母亲的奶水被孩子吃尽时,母亲咬开了自己手上的血管,用自己的鲜血喂孩子,数天后,人们终于扒开废墟下的母子,母亲已经血流殆尽离开了人世,嘴角的粘着母亲鲜血的孩子带着天真的笑容,红嘟嘟的鲜艳小脸蛋获得了新生。女孩问男孩,如果我们俩被压在废墟下,你会像那位母亲样用你的血液使我活下来吗?男孩对女孩的言语间竟有些激动。他对女孩说不要老是有这样那样的怪念头好吗?你是我的女人,我会尽我所能的让我的女人幸福,在任何你的生命和安全受到威胁的时候,我会不顾一切的保护好你。你是我的最爱,我也不允许你把种种不好的推测用到你的身上,亲爱的。
周末,一个阳光明媚的上午,男孩挽着女孩的手,兴冲冲地逛了一个上午,买了好多女孩喜欢吃的零食和她喜欢的衣服走在回家的路上。两个幸福的小人儿,再穿过一个路口,就能到达他们共同构筑的爱的小巢——他们幸福的小天堂。男孩一手挽着女孩,一手拎着买来的东西,男孩在前,女孩在后,两人走在斑马线上,就要穿过马路了,突然一辆右转弯车辆,直直地向离男孩一步之遥的后面的女孩疾速驶来,眨眼的功夫,汽车就要撞到女孩。 “砰!”的一声闷响后紧跟着汽车紧急刹车的声音。一切来得那么突然,被撞者轻飘飘的飞向两米开外。路面上是一片刺眼的鲜血的红。“不!不要!”由于惊吓刚刚回过神来的女孩,歇斯底里地凄惨叫声撞击着每个围观者的耳膜。女孩明白,汽车本来是撞向她的,在常人来不及反应的一刹那间的零点几秒里,男孩却惊奇地把她推开了,自己倒在血泊里。女孩哭喊着扑到男孩身边,男孩浑身是血,女孩大声地呼唤着男孩名字,围观者说没用了,已经试过男孩没有呼吸了。女孩不相信,继续呼唤着男孩的名字,男孩竟然奇迹般的睁开了眼睛,看了女孩一眼,带着安详地微笑,永远闭上了眼睛。女孩明白,男孩在生命的最尽头还在苦苦挣扎,拼尽最后一丝气力看到自己的亲爱的小女人安然无恙了,才放心地闭上眼睛。那是个多雨的季节,到处充满了潮湿,雨水把天地连成雾蒙蒙一片。
那是个多雨的季节,到处充满了潮湿,雨水把天地连成雾蒙蒙一片。
两个人构筑的爱情小巢,现在只剩下女孩一个人,女孩浮想起以前两人在一起的点点滴滴。
女孩后悔那次不该因为男孩没有按自己的意思回答她问题,背对着他睡了一夜,后悔男孩几次欲拥她入睡,都被她拒绝。她现在好想紧紧的拥着男孩,把那一夜的背对背补回来,可是再也无法也不可能补回来。
女孩习惯了逛马路时,身边有一个人紧紧的握住她的手,不用担心那些川流不息的汽车。男孩总是自己走在有汽车的一方让她走在远离汽车的另一边。女孩好想再抓住那种安全感,可是怎么抓也抓不住。
女孩睡觉前,习惯了,有人给她唱着歌讲着故事入睡,现在再也没有人为她唱歌讲故事,她总是难以入睡。
女孩睡觉时,喜欢踹被子,男孩总是在每一次她踹掉被子时及时的醒来给她重新盖好。现在那个人再也不能哪怕为她盖一次被子。
女孩喜欢吃零食,男孩每次从外面回到家里总能给她个小谗猫带来惊喜,安慰她的小肚肚,现在她的小肚肚多少天再也没有人安慰。
女孩喜欢吃瓜子,喜欢吃板栗,喜欢吃橘子,却不喜欢剥皮儿,女孩每次畅快淋漓的大吃特吃完瓜子,板栗,橘子后,男孩的面前总是堆起一堆果皮山,现在由于剥皮吃那些东西太费劲,她好久没敢碰那些想吃不能吃的好东西。
女孩现在有太多的不习惯,她只能学着慢慢的把不习惯变成习惯。
女孩整理遗物时发现了一个献血证,上面写着男孩的名字。奇怪的是她从来不知道,男孩在一个月连续献了三次血,上面献血的日期更让她震惊,她清楚地记得,永远也忘不了那段他们最艰苦的日子。她明白了那段日子男孩的身体为何那么虚弱,明白了男孩“预付的工资”的含义,明白了男孩是用偷偷献血的换来钱给她买来她喜欢吃的东西。女孩继续整理遗物时,发现了一份报纸,意外地发现那场大地震时,那位伟大的母亲就是男孩的母亲,那个幸运获得生命的孩子就是男孩,而男孩又把这份幸运给了她。女孩泪水涟涟。
女孩写了一首歌。
《亲爱的,你怎么不在我身边》
亲爱的 你怎么不在我身边
你说过我有所有女孩中最美丽的脸,
你怎么舍得让她在寂寞中枯萎也不来看上一眼?
亲爱的 你怎么不在我身边
你说过带我环游世界围绕地球一圈
你的诺言还没有兑现躲起来算什么爱我一万年?
亲爱的 你怎么不在我身边
你说过永远也不会让我一个人伤感
你把我一个人丢在都市的旷野说什么海枯石烂
亲爱的 你怎么不在我身边
你说过宠我疼我哄我吻我爱我无限
你说的是不是一句披着华丽衣裳的美丽的谎言
亲爱的 你怎么不在我身边
我已经为伊销的人都憔悴丧失了语言
亲爱的 你怎么不在我身边
我已经等你等到忘记了什么叫做睡眠
亲爱的 你怎么不在我身边
我已经因为你不回我的消息泪水涟涟
亲爱的 你怎么不在我身边
我已经穿好白色婚纱等你来把我手牵
有时候感动就是那么一瞬间的感觉,就好像看《WALL-E》一样,下面给大家推荐另一个爱情故事(或者说是友情的故事),关于硬盘的…….
在一个普普通通的台式机里工作。别人总认为我们是高科技白领,工作又干净又体面,似乎风光得很。也许他们是因为看到洁白漂亮的机箱才有这样的错觉吧。其实象我们这样的小台式机,工作环境狭迫,里面的灰尘吓得死人。每天生活死水一潭,工作机械重复。跑跑文字处理看看电影还凑活,真要遇到什么大软件和游戏上上下下就要忙的团团转,最后还常常要死机。
我们这一行技术变化快,差不多每过两三年就要升级换代,所以人人都很有压力而且没有安全感。每个新板卡来的时候都神采飞扬踌躇满志,几年光阴一过,就变得灰头土脸意志消沉。机箱里的人都很羡慕能去别的机器工作。特别是去那些笔记本,经常可以出差飞来飞去,住五星级的酒店,还不用干重活,运行运行word,上网聊聊天就行了。
但我更喜欢去那些大服务器,在特别干净明亮的机房里工作。虽然工作时间长点,但是福利好,24小时不间断电ups,而且还有阵列,热插拔,几个人做一个人的事情,多轻松啊。而且也很有面子,只运行关键应用,不象我们这里,什么乱七八糟的事情都要做。不过我知道,那些硬盘都很厉害,不是SCSI,就是 SCSIII Fibrechannel,象我这样IDE的,能混到工作站就算很不错了。
我常常想,当年在工厂里,如果我努力一下会不会也成了一个SCSI?或者至少做个笔记本硬盘。但我又会想,也许这些都是命运,不过我从不抱怨。内存就常常抱怨,抱怨他们主板部门的复杂,抱怨他如何跟新来的杂牌内存不兼容,网卡和电视卡又是如何的冲突。
我的朋友不多,内存算一个。他很瘦的而我很胖,他动作很快,而我总是很慢。我们是一起来这台机器的,他总是不停地说,而我只是听,我从来不说。
内存的头脑很简单,虽然英文名字叫Memory,可是他什么Memory都不会有,天大事睡一觉就能忘个精光。我不说,但我会记得所有的细节。他说我这样忧郁的人不适合作技术活,迟早要精神分裂。我笑笑,因为我相信自己的容量。
有时候我也很喜欢这份工作,简单,既不用象显示器那样一天到晚被老板盯着,也不用象光驱那样对付外面的光碟。只要和文件打交道就行了,无非是读读写写,很单纯安静的生活。直到有一天……
我至今还记得那渐渐掀起的机箱的盖子,从缺口伸进来的光柱越来越宽,也越来越亮。空气里弥漫着跳动的颗粒。那个时候,我看到了她。她是那么的纤细瘦弱,银 白的外壳一闪一闪的。浑身上下的做工都很精致光洁,让我不禁惭愧自己的粗笨等到数据线把我们连在一起,我才缓过神来。开机的那一刹那,我感到了电流和平时的不同。后来内存曾经笑话我,说我们这里只要有新人来,电流都会不同的,上次新内存来也是这样。我觉得他是胡扯。我尽量的保持镇定,显出一副很专业的样子,只是淡淡的向她问好并介绍工作环境。
慢慢的,我知道了,她,IBM-DJSA220,是一个笔记本硬盘,在老板朋友的笔记本里做事。这次来是为了复制一些文件。我们聊得很开心。她告诉我很多旅行的趣闻,告诉我坐飞机是怎么样的 坐汽车的颠簸又是如何的不同,给我看很多漂亮的照片、游记,还有一次她从桌子上掉下来的历险故事。而我则卖弄各种网上下载来的故事和笑话。
她笑得很开心。
而我很惊讶自己可以说个不停。
一个早晨,开机后我看到数据线上空荡荡的插口。她一共呆了7天。后来,我再也没有见过她。我有点后悔没有交换电子邮件,也没能和她道别。不忙的时候,我会 一个人怀念伸进机箱的那股阳光
我不知道记忆这个词是什么意思,我有的只是她留下的许多文件。我把它们排的整整齐齐,放在我最常经过的地方。每次磁头从它们身上掠过,我都会感到一丝淡淡的惬意。
但我没有想到老板会要我删除这些文件。我想争辩还有足够的空间,但毫无用处。于是,平生第一次违背命令,我偷偷修改了文件分配表。然后把他们都藏到了一个秘密的地方,再把那里标志成坏扇区。不会有人来过问坏扇区。而那里,就成了我唯一的秘密,我常常去看他们,虽然从不作停留。
日子一天一天的重复,读取写入,读取写入……我以为永远都会这样继续下去,直到一天,老板要装xp却发现没有足够的空间。他发现了问题,想去修复那些坏扇区。我拒绝了。很快,我接到了新命令∶格式化。
我犹豫了很久 ……………………
track 0 bad,disk unusable
我是一条内存.
我在一台台式电脑里工作,但是我记不得我是从哪里来的,是什么牌子,因为我健忘。我的上司是cpu大哥,他是我们的老大。都说他是电脑的脑子,可是我看他的脑子实在是太小了,比我还要健忘。每天他总是不停的问我,某某页某某地址存的是什么?我总是不厌其烦的告诉他,可是不出一秒钟他又忘记了,又要问一遍,有一次我说大哥你烦不烦,你就不能记住点有用的东西?他说“内存兄弟,我有苦衷啊,每天都在不停地做题,头晕眼花的,我也难啊。”
其实我不愿意跟他计较,因为他脑子小,思维也很简单。虽然说他是我的上司,可是每次睡觉醒来,他连要干什么都不记得了,总是急急忙忙地找BIOS兄弟,“嘿,哥们,今天干什么来着”。bios总是很不耐烦地把每天必做的工作说一遍,然后就去睡觉了。接下来就轮到我和C哥瞎忙了。
在机箱里的兄弟中,我最喜欢硬盘。他脑子大,记得东西多,而且记得牢。他说话 的速度很慢,而且很少说错,这说明他很有深度,我这么感觉。CPU也这么想,不过他很笨,每次都忘了硬盘是谁。开机自检的时候总要问∶“嘿,那家伙是谁?”
“ST!”我总要重复一遍。
硬盘很喜欢忧郁,我觉得象他这样忧郁的人不适合做技术活,迟早会精神分裂的,但是他不信。
其实睡着的时候我总是把几乎所有的东西都忘记掉,但是我从来都不会忘记朋友。有一块地方叫做CMOS,那是我记忆的最深处,保存着硬盘、光驱的名字。有些东西应该很快忘掉,而有些东西应该永远记得。我在梦中总是这么想着。
BIOS是一个很奇怪的家伙,他老是睡觉,但是却总是第一个醒过来。让我们自检,启动,然后接着睡觉。我知道如果我在CMOS里头把BIOS Shadow选项去掉,他就睡不成了,但是看着他晕晕乎乎的样子,也就不忍心这么做了。他对人总是爱搭不理,没有什么人了解他。但是这次硬盘恋爱的事,却使我重新认识了他。
那是很久以前的事了,机箱里似乎来过一块笔记本硬盘,很可爱,说实话我也喜欢她。不过现在除了记得他可爱,别的都忘记了。这就是我比硬盘幸运的地方,我把所有应该忘记的都忘记了,但是他却什么都记得。
自从笔记本硬盘走了之后,硬盘就变得很不正常。每次他的磁头经过一些地方的时候,我们都能感觉到电流很不正常。
“硬盘这是怎么了?”我问CPU。
“谁是硬盘?”
我就知道和CPU没有办法交流,倒是bios没好气地说∶“那个傻瓜恋爱了”。我不知道什么是恋爱,因为我记不住东西,似乎有一些人或者事在我生命中留下过痕迹,但是我都轻率地把他们忘记了。
BIOS对我说∶“对你来说记忆太容易了,所以你遗忘得更快,生命中能够永刻的记忆都带着痛楚。”我不懂,但是我知道BIOS曾经被刷写过,那时他很痛,象要死了一样。我的记忆是轻浮的,不象他们……我很羡慕他们,因为他们拥有回忆,而我们有,从此我也学会了忧郁,因为我在CMOS里面写下了“忧郁”两个字。
硬盘一天比一天不对劲,终于有一天,CPU对问说∶“下条指令是什么来着?” 我一看,吓了一跳∶“format”
“是什么?”CPU很兴奋,这个没脑子的家伙。
我还是告诉了他。我不知为什么这么做。
硬盘犹豫了很久,终于说了一句 Track 0 bad,Disk unusable。
电停了,很久很久,我在黑暗中数着时钟……
一个月后硬盘回来了,也许最后的挣扎也没有使他摆残酷的命运,他被低格了。他什么也不记得了,如同一个婴儿,我们很难过,但是这未必不是一件好事,他以后不用痛苦了。
为了恢复数据,笔记本硬盘回来了。“Hi,ST”,她说,“你不认识我了?”硬盘没有说话,似乎低格对他的伤害很大。过了一会,他说:“对不起,好象我们没有见过吧……”。
笔记本硬盘显得很伤心,我能感觉到她带泪的电流。“想不到连你也这么健忘”。
“哦……”。硬盘没有回答。
我很难过,笔记本硬盘的心里依然记着他,他却把一切都忘了,而那正是他最不希望忘却的。究竟是幸运,还是痛苦,我说不上来,只是觉得造化弄人,有一种淡淡 的悲凉。
这时从BIOS传来一阵奇怪的电流,我感觉到硬盘的表情在变化,由漠然到兴奋,由兴奋到哀伤,由哀伤到狂喜……“IBM,你回来了……”。
……
后来BIOS对我说,其实他并没有睡觉,自从硬盘把那些文件藏起来以后,他就到会有这样的结局,于是偷偷地把其中一些文件放到了备份里。
“幸好我是DUAL BIOS,虽然藏得不多,还足够让他想起来……”。
我想BIOS保存这些东西的时候一定很疼,当我问他“为什么这么做”时,BIOS轻描淡写的说∶“呵呵,我们是朋友嘛”。
嗯,朋友,永远的朋友…
蜘蛛的故事
从前,有一座圆音寺,每天都有许多人上香拜佛,香火很旺。在圆音寺庙前的横梁上有个蜘蛛结了张网,由于每天都受到香火和虔诚的祭拜的熏托,蛛蛛便有了佛性。经过了一千多年的修炼,蛛蛛佛性增加了不少。
忽然有一天,佛祖光临了圆音寺,看见这里香火甚旺,十分高兴。离开寺庙的时候,不轻易间地抬头,看见了横梁上的蛛蛛。佛祖停下来,问这只蜘蛛:“你我相见总算是有缘,我来问你个问题,看你修炼了这一千多年来,有什么真知灼见。怎么样?”蜘蛛遇见佛祖很是高兴,连忙答应了。佛祖问到:“世间什么才是最珍贵的?”蜘蛛想了想,回答到:“世间最珍贵的是‘得不到’和‘已失去’。”佛祖点了点头,离开了。
就这样又过了一千年的光景,蜘蛛依旧在圆音寺的横梁上修炼,它的佛性大增。一日,佛祖又来到寺前,对蜘蛛说道:“你可还好,一千年前的那个问题,你可有什么更深的认识吗?”蜘蛛说:“我觉得世间最珍贵的是‘得不到’和‘已失去’。”佛祖说:“你再好好想想,我会再来找你的。”
又过了一千年,有一天,刮起了大风,风将一滴甘露吹到了蜘蛛网上。蜘蛛望着甘露,见它晶莹透亮,很漂亮,顿生喜爱之意。蜘蛛每天看着甘露很开心,它觉得这是三千年来最开心的几天。突然, 又刮起了一阵大风,将甘露吹走了。蜘蛛一下子觉得失去了什么,感到很寂寞和难过。这时佛祖又来了,问蜘蛛:“蜘蛛这一千年,你可好好想过这个问题:世间什么才是最珍贵的?”蜘蛛想到了甘露,对佛祖说:“世间最珍贵的是‘得不到’和‘已失去’。”佛祖说:“好,既然你有这样的认识,我让你到人间走一朝吧。”
就这样,蜘蛛投胎到了一个官宦家庭,成了一个富家小姐,父母为她取了个名字叫蛛儿。一晃,蛛儿到了十六岁了,已经成了个婀娜多姿的少女,长的十分漂亮,楚楚动人。
这一日,新科状元郎甘鹿中士,皇帝决定在后花园为他举行庆功宴席。来了许多妙龄少女,包括蛛儿,还有皇帝的小公主长风公主。状元郎在席间表演诗词歌赋,大献才艺,在场的少女无一不被他折倒。但蛛儿一点也不紧张和吃醋,因为她知道,这是佛祖赐予她的姻缘。
过了些日子,说来很巧,蛛儿陪同母亲上香拜佛的时候,正好甘鹿也陪同母亲而来。上完香拜过佛,二位长者在一边说上了话。蛛儿和甘鹿便来到走廊上聊天,蛛儿很开心,终于可以和喜欢的人在一起了,但是甘鹿并没有表现出对她的喜爱。蛛儿对甘鹿说:“你难道不曾记得十六年前,圆音寺的蜘蛛网上的事情了吗?”甘鹿很诧异,说:“蛛儿姑娘,你漂亮,也很讨人喜欢,但你想象力未免丰富了一点吧。”说罢,和母亲离开了。
蛛儿回到家,心想,佛祖既然安排了这场姻缘,为何不让他记得那件事,甘鹿为何对我没有一点的感觉?
几天后,皇帝下召,命新科状元甘鹿和长风公主完婚;蛛儿和太子芝草完婚。这一消息对蛛儿如同晴空霹雳,她怎么也想不同,佛祖竟然这样对她。几日来,她不吃不喝,穷究急思,灵魂就将出壳,生命危在旦夕。太子芝草知道了,急忙赶来,扑倒在床边,对奄奄一息的蛛儿说道:“那日,在后花园众姑娘中,我对你一见钟情,我苦求父皇,他才答应。如果你死了,那么我也就不活了。”说着就拿起了宝剑准备自刎。
就在这时,佛祖来了,他对快要出壳的蛛儿灵魂说:“蜘蛛,你可曾想过,甘露(甘鹿)是由谁带到你这里来的呢?是风(长风公主)带来的,最后也是风将它带走的。甘鹿是属于长风公主的,他对你不过是生命中的一段插曲。而太子芝草是当年圆音寺门前的一棵小草,他看了你三千年,爱慕了你三千年,但你却从没有低下头看过它。蜘蛛,我再来问你,世间什么才是最珍贵的?”蜘蛛听了这些真相之后,好象一下子大彻大悟了,她对佛祖说:“世间最珍贵的不是‘得不到’和‘已失去’,而是现在能把握的幸福。”刚说完,佛祖就离开了,蛛儿的灵魂也回位了,睁开眼睛,看到正要自刎的太子芝草,她马上打落宝剑,和太子深深的抱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