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证是夫妻双方共同财产,一方死亡了,子女是否有继承权?

2024年11月15日 00:24
有5个网友回答
网友(1):

子女有继承权。因为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一个人的第一顺序继承人主要是配偶、子女和父母,夫妻的共同财产,一方去世后,共同财产可以分为两部分,其中一部分是配偶,另一部分由去世人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平均继承,这个也包括去世的配偶和子女。

网友(2):

那是肯定的,配偶和子女以及父母都是第一继承人,所以一方死亡了,子女肯定就其中二分之一享有继承权,配偶也有,去世一方的父母如果在世,同样有第一继承权,如果子女此时未成年,那么由监护人代为保管财产。

网友(3):

夫妻双方共同产权的房产,一方去世,配偶首先获得一半,属于死者那一半由配偶与子女平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相关规定: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二十四条 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相关规定: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网友(4):

如果没有遗嘱的话,那么子女是有继承权的,首先这个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两个人一人一半,而对于一方死亡的情况下,那么这一半儿就是作为他的遗产来由他的法定继承人来进行继承的,就是他的父母,配偶和子女来进行相映的继承的,这是不存在遗嘱的情况下就直接按照法定继承来走了,如果有遗嘱的,还是要按照遗嘱来解读的。

网友(5):

产证是夫妻双方共同财产,如果一方死亡,子女有继承财产的权力。继承的顺序,首先是配偶,子女,父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