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一下我朋友涉嫌贩毒被刑拘扣押,但是已经过去17天了,办案方却一直以提审为由拒绝律师和当事人见面?

2024年12月05日 02:31
有3个网友回答
网友(1):

涉嫌刑事犯罪被刑事拘留后,都羁押在当地看守所,律师凭相关文件材料能够直接去看守所会见嫌疑人。根据六部委的规定,律师提出会见犯罪嫌疑人的,侦查机关应当在48小时内安排会见,对于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及组织领导参加恐怖活动组织罪或者走私犯罪、毒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等重大复杂的两人以上的共同犯罪案件,律师提出会见犯罪嫌疑人的侦查机关应当在5日内安排会见,律师在刑事诉讼的各个阶段会见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的,有关部门有义务为律师的会见提供方便,不能限制律师会见的时间和次数。

网友(2):

1、从刑法理论上是可以办理的,只要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就可以申请,至于是否批准由办案部门决定。
2、涉毒案件我国重点打击,在司法实践中,取保候审的概率不大。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网友(3):

你好,刑诉法规定:以下三类犯罪“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需要经过经侦查机关许可。一般毒品是不受影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