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提前30天申请离职,公司有权扣押所有工资吗?

2024年11月17日 00:22
有2个网友回答
网友(1):

如果企业以你未提前申请给公司造成损失为由,是有权要求你补偿企业损失的。
另,如果自己觉得不甘,可以找找企业用工有没有漏洞,以此也要求企业补偿。

网友(2):

劳动法明确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但是,用人单位在特定的情况下也可以扣除劳动者工资。
1、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
(1)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2)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3)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4)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
2、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用人单位不能对劳动者进行罚款,但用人单位可以通过规章制度等合法手段进行奖勤罚懒,这也是人力资源管理的一种必要手段。但用人单位要慎用此项奖惩制度,并且要注意:
一是规章制度要内容合法、程序合法,比如用人单位制定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时,要经职工讨论,要公示或者告知职工;
二是内容应具有合理性,明显缺乏合理性的奖惩制度也会影响其合法性;
三是不能违背其他法律法规,比如不能违背最低工资的有关规定,不得实施歧视。
以上就是关于法律规定可以扣工资的情况,?如果发现所在单位扣工资不合理合法,可以积极采取相应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