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方式为保证、抵凯手押、质押、留置和定金.担保活动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时,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适用本法担保的规定.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巧顷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保证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孝孙陆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