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上很多大银行是在董事会或其下属的委员会或者高级管理层领导下设立独立的合规管理部门。董事会负责监督负责监督银行的合规风险管理,批准银行的合规政策,对银行的合规政策及其执行情况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审阅并做出评价,评估银行有效管理合规风险的情况。高级管理层负责制订银行的合规政策,定期评价各项合规政策和执行状况,并将结果包括合规政策的变化向董事会报告;若发现重大的合规问题,管理层必须立即向董事会汇报。合规管理的部门主要负责识别、评估和监控银行面临的合规风险,并向高级管理层和董事会提出合规建议和报告。
鉴于合规与法律存在天然的联系,有的银行把合规管理与法律事务合设在一起。此外,个别银行的合规管理人员同时兼任内部审计的角色,这种设置经常会因职能划分和设计不当而会极大弱化内部审计的作用。
根据《银行合规人员》(征求意见稿)提供的资料来看,银行的规模、经营范围以及经营活动的性质和全球化程度等各种因素直接影响到银行业合规管理的组织及实施方式。然而,不管银行如何组织其合规工作,要实施有效的合规管理,组织机构设计必须要遵循两个关键原则,一是合规管理部门的地位和职责应当定义清楚;二是合规管理应当独立于银行的商业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