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中的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问题。 文中规定 1.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

2024-11-08 00:3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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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1):

1,文中所说的未形成无形资产是否是指研发失败?
否,6号准则第二章第七条规定:“ 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应当区分研究阶段支出与开发阶段支出。
研究是指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
开发是指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
”文中所说的未形成无形资产是研究阶段。
2,如果是指研发失败,那么以下假设该如何计算扣除?
首先要符合6号准则第二章第九条规定:“
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确认为无形资产:
(一)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二)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三)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应当证明其有用性;
(四)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五)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符合了,你的理解就是对的,不符合一开始就不能认定为无形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