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证据包括: 电子数据。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电子数据是指通过电子邮件、电子数据交换、网上聊天记录、博客、微博客、手机短信、电子签名、域名等形成或者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信息。综上,聊天记录属于电子数据一种。微信作为证据想让法院得到认可并支持,必须要完成以下的举证(一)必须确认微信的使用主体就是当事人双方。如果当事人一方向法院提交了微信证据,但是却不能证明使用微信的当事人为案件的当事人,这在原则上就不符合主体的条件。(二)保证获取微信聊天记录的方式方法的合法性。通过非法的方式获得证据是得不到法院的支持的,比如非法搜查、非法扣押等方式。(三)必须提供真实和完整的微信证据,必须保证微信证据和其他证据之间存有关联性,并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在诉讼案件中,若想得到法官对证据的认可和支持,必须保证证据具有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
旺旺上的聊天记录是可以作为证据的,可以截图给客服处,客服处经过查验后自然就会采信。
当然客服也可以经过后台查到当时买家和卖家的聊天记录,这类查询在介入投诉过程中都是必须的。
可以。因此,在淘宝网上购物或卖东西时,双方最好在阿里旺旺上沟通
淘宝公司只认可旺旺上的交易双方的谈话记录,其它比如说腾讯的淘宝公司都不作为证据
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