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休息休假权力对员工的重要意义

2024年11月20日 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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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1):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法律调整的意义:
  1、保证劳动者的休息权:休息权是宪法赋予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我国(宪法)第43调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国家发展劳动者休息和休养的设施,规定职工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在一定的时间范围内,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时间存在着此消彼长的关系,过长时间的工作会对劳动者的身体健康造成伤害,法律对劳动者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的规定首要的作用就在于保证劳动者的休息权利
  2、提高劳动者的素质和劳动生产率,保证劳动者在工作之外有充足的休息时间,才能使劳动者有更为充沛的精力和体力继续从事劳动,才能使劳动者有时间进行知识学习,提高自己的素质和工作能力,从而提高劳动生产率。
  3、协调劳动报酬分配和促进就业,工作时间是确定劳动者报酬的一个重要的衡量依据,劳动者的报酬是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内创造财富的一部分,通过对劳动者工作时间的调整,可以间接协调劳动者报酬的分配。通过对劳动工作时间的调整,国家可以调节劳动力供需之间的矛盾,缩短工作时间,为失业者提供更多的劳动岗位,是解决失业问题的一个途径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法律调整的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章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三十七条 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第三十九条 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第四十条 用人单位在下列节日期间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
  (一)元旦;
  (二)春节;
  (三)国际劳动节;
  (四)国庆节;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
  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本法第四十一条的限制:
  (一)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二)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三条 用人单位不得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第四十五条 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
  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网友(2):

为了维护职工休息休假权利,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根据劳动法和公务员法,制定了本条例。于2007年12月7日国务院第198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共计十条。《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共计十九条。
带薪年休假相关法律问题解答[2]
1、哪些职工享受带薪年休假?
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
2、如何计算职工应享受休假天数?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3、计算休假天数所涉及的职工累计工作时间是指什么?[2]
职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单位工作期间,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视同工作期间,应当计为累计工作时间。
4、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新进人员如何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职工新进用人单位且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当年度年休假天数,按照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具体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5、哪些职工不享受当年的休假?[2]
⑴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⑵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⑶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⑷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⑸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⑹劳务派遣职工在劳动合同期限内无工作期间由劳务派遣单位依法支付劳动报酬的天数多于其全部应享受的年休假天数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2]
6、哪些假期不计入年休假假期?
职工依法享受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以及因工伤停工留薪期间不计入年休假假期。
7、职工可以分段休假吗?
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2]
8、职工年度内不能休假,是否可以跨年度休假?
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但应征得职工本人同意。
9、如何处理单位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情形?
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