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雇佣一位男性退休人员,在收发室工作,突发脑溢血死亡,单位有责任吗?

2024年11月22日 01:30
有5个网友回答
网友(1):

看死者与单位的法律关系的性质而定。
一、如果死者生前和单位存在劳动关系,是在工作岗位上突发脑溢血死亡或者是在突发脑溢血48小时乏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属于工伤。
1、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乏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这是法律规定的几种特殊的工伤情形。
2、工亡待遇:职工因公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公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
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公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2014年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应该是在53万元左右。
二、如果不存在劳动关系,属于临时性的提供劳务,临时工工作时自身病突发死亡,如公司给他缴纳了工伤保险的,在发病时是工作时间、工作岗位,只要在24小时内死亡,按国家工伤规定由公司申报国家赔偿。如公司没有给他缴纳了工伤保险的,在发病时是工作时间、工作岗位,只要在24小时内死亡,由公司按国家工伤规定赔偿。如发病时不是工作时间、工作岗位,或超过24小时死亡的,公司和国家不赔偿。

网友(2):

1、死者已经退休:不是劳动法意义上的合格劳动者了,肯定不是工伤、不能申请认定工伤。

2、既然不是劳动法意义上的劳动者:也就肯定不能适用《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的规定、视同工伤了。

所以:我认为你不必再追究什么“48小时内死亡、还是48小时后死亡”的问题了。

3、“单位承担无过错责任 是什么回事? ”:
(1)怎么回事:指在工伤情形时,适用“无过错责任”,也就是说:不问劳动者是否有过错,只要劳动者是在工作中、因工作原因而受伤害的,即使劳动者有违反单位规章制度或其他过错的,也一样按工伤赔偿。
(2)你所述情况,不能算是工伤,所以也不适用无过错责任。

4、“单位有责任吗 ?”:此事应适用《民法通则》和《合同法》来解决,单位是否有责任,要看具体情况:
(1)如果双方对此种情况在雇佣合同中有约定,按约定处理。
(2)在雇佣合同中没有约定的:如果单位在致使他发病中有过错的,比如最近让他连续加班或做较重工作导致劳累过度等:单位对他的损害有过错,应负与过错程度相应的赔偿责任,如果他以前没有病史或病情,单位应负全部或主要责任;如果他以前有病史:单位负主要责任或次要责任,具体责任比例,在双方协商不成时,可以起诉到法院由法院根据双方的证据情况来确定。
(3)如果家属不能提供证据证明单位有过错:可以适用公平原则,即:单位虽然没有过错,但是受益方,应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

网友(3):

1 该情况属于雇佣关系中雇员因工死亡后单位的责任承担问题。显然和人身损害不相关,后者往往还涉及刑事责任的承担。

2 这种情况,通常是在协商的情形下解决,99%都是这样,维护社会稳定成本最低。

3 雇主要承担其产生的医疗费用,死亡的丧葬费用和其他的相关补偿,10到20万之间应该能解决。当然还要看地区而定。通常是10多万能解决。

4 重新审查下你单位所购买的保险中是否有对雇员进行保险的,或许能减轻损失。
以后不要再雇佣高龄老人了!

网友(4):

有,可能按照人身损害的赔偿标准

网友(5):

是意外死亡,当然单位要负责一些不算太大的责任了,应该没有多大的责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