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没有撞到人,对方受惊吓倒地,算交通事故么?

2024年11月15日 19:25
有5个网友回答
网友(1):

原则上的交通事故是在必须接触的前提下,但如果交通行为确实影响了另一方的行动,那么也可定当做交通事故来处理。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按照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道路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的行驶途中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
构成交通事故应当具备下列要素:
1、必须是车辆造成的。车辆包括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没有车辆就不能构成交通事故,例如行人与行人在行进中发生碰撞的就不构成交通事故;
2、是在道路上发生的。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
3、在运动中发生。是指车辆在行驶或停放过程中发生的事件,若车辆处于完全停止状态,行人主动去碰撞车辆或乘车人上下车的过程中发生的挤、摔、伤亡的事故,则不属于交通事故;
4、有事态发生。是指有碰撞、碾压、刮擦、翻车、坠车、爆炸、失火等其中的一种现象发生;
5、造成事态的原因是人为的。是指发生事态是由于事故当事者(肇事者)的过错或者意外行为所致。如果是由于人无法抗拒的各种自然灾害造成,均不属于交通事故;
6、必须有损害后果的发生。损害后果仅指直接的损害后果,且是物质损失,包括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
7、当事人心理状态是过失或有其他意外因素。若当事人心理状态处于故意,则不属于交通事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网友(2):

算交通事故。因为行人在道路行走时,由于受行车的惊吓而倒地,虽然是没有撞到人,可是由于行车速度太快,给对方行人的精神造成巨大的恐慌,受到了很大的刺激,使对方无法从精神上防控,虽然刹车及时,但是来势凶猛,已经击溃了对方的心理防线,可以算是比照交通事故。

网友(3):

要看摔倒的后果。
如果确认对方有过错责任,对方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网友(4):

开车没有撞人,对方受惊吓倒地也算交通事故。因为伤者倒地与你车子经过有因果关系。交警会依情况定则的

网友(5):

这个一般来说不算是交通事故。也没法走保险。你并没有撞到人。对方手惊吓倒在地也有可能是碰瓷儿的。如果不放心的话,还是报警为好。